① 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方法按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及有關(guān)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② 本工程按372號文件中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加可選條件作為資審合格的必要條件,其中可選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內(nèi)容為:注:以下(一至七)項為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八至十三)項為資格預審的可選必要條件,當投標人不足九家時,減少可選必要條件的順序為(十三)--?(八),如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九家(含九家),則邀請所有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注:以下類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積在60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上的裝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