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樂國土告字(2007)6號 |
|---|---|
| 加入日期: | 2007.05.29 |
| 截止日期: | 2007.06.17 |
| 地 區: | 昌樂縣 |
樂國土告字(2007)6號
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經昌樂縣人民政府批準,現公開拍賣出讓地塊編號2007-1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宗地
編號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積(畝) 土地用途 出讓年限 競買
保證金 起拍價
2007-11號 位于紅河鎮政府駐地,昌盛街以北,宏達路以西,興隆街以南(原昌樂縣綜合高中地塊) 53.8 商住綜合用地 1、商業用地使用年限為40年
2、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
3、綜合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 800
萬元 1614萬元
注:項目建設按城鎮規劃審批要求進行
二、競買范圍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參加競買。可以獨立競買,也可聯合競買。
三、拍賣方式
本次拍賣采取增價方式進行,競買者在規定時間內可多次報價,最終價高者競得。
四、報名及有關事宜
1、本公告于2007年5月29日發布,有意競買者于2007年6月17日下午5時前,到昌樂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昌樂縣招投標交易中心窗口(昌樂縣城新昌路288號)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競買履約保證金800萬元。申請競買人報名時應攜帶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表證明、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競買人為個人的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代為競買的須持授權委托書。競買保證金按下列方式交納:
開戶單位:昌樂縣招投標交易中心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昌樂縣支行
帳戶:1607009109021952816
2、該地塊拍賣成交價款中只含土地出讓金,涉及的其它稅費由競得人另行交納。
3、拍賣成交后,縣國土資源局、縣招投標交易中心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當日內縣國土資源局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當日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4、該地塊以現狀拍賣,如競得人重新建設,須按城鎮規劃審批要求開發。
5、報名時間截止時,如符合條件的競買申請人不足3人的,土地出讓方式由拍賣轉為掛牌競價。
未盡事宜詳見競買須知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昌樂縣國土資源局 昌樂縣招投標交易中心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