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現對 市橋城區34個路口電子警察光纖聯網工程 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 市橋城區34個路口電子警察光纖聯網工程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聯系人: 周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建發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沈先生 聯系電話***
地址:***
三、建設地點:番禺區市橋街
四、招標內容、規模及標段劃分:招標內容:按招標單位提供的圖紙,完成本項目施工設計圖紙所含施工內容以及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所含的內容。
五、預計發包價:90萬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七、工期: 30個日歷天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7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 ——4:3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九、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市建發監理有限公司(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橋興大道457號)
十、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具備投標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合法經營權,且注冊資金壹佰萬或以上。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三級或以上資質,非廣東省企業還應具有廣東省公安廳技防辦發放的《施工備案登記書》;
3、投標人具有擬擔任本工程所需的相關專業叁級或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須已通過年審,且符合市建委《關于加強項目經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號文)規定。
4、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5、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6、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7、投標報名截止時間2007年7月2日前3年內投標人沒有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認定為準);
8、投標人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9、投標人自2004年 6月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公安系統監控工程業績(需提供施工合同)。
10、投標報名單位有關人員須按照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關于重新發布〈投標資料簽署須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簽署誠信聲明(詳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見附件二
11、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2、 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證明書(須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格式原件填寫,授權委托證明書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將視作無效);
注:各報名單位按以上資料(除報名申請表單獨遞交外)順序,裝訂成冊,同時每頁復印件蓋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認可)并蓋上騎縫章。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隱瞞情況者,經資格預審評委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復印件或掃描件資料必須清晰,報名時復印件須持原件核對,否則無效,若因無法辯認或無法提??其投標資格。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20名時,隨機抽取20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二、 對正式投標人的要求
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本工程的各種投標活動(包括投標報名、抽簽會、招標會、咨詢答疑會、開標會),其中參加抽簽會、招標會、答疑會必須在開始時間30分鐘內到場,否則按自動放棄該次投標處理。并帶備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否則其投標行為無效。
十三、接受報名及資格預審工作執行《關于發布〈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的規定〉和〈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規定〉的決定》(穗建法[2005]161號)及市招標辦《關于重新發布加強投標報名和資格預審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號)規定,資格預審工作由業主依法成立的資格預審委員會負責。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五、投標申請人的報名資料必須真實、齊全且符合要求,有一項或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即視為該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不通過。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以下單位反映:(1)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投訴傳真電話:84898880;(2)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電話84833337;(3)廣州市番禺區監察局,投訴電話:***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網站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招標單位: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建發監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