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07.05 |
|---|---|
| 截止日期: | 2007.07.09 |
| 地 區(qū): | 莆田市 |
| 內 容: | 對招標代理機構要求: 1.資質:具備乙級或甲級政府采購代理資質證書,并符合我市有關政府采購要求(提供原件、復印件)。 2.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原件、復印件)。 3.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的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的無須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 |
根椐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對采購項目實行公開選擇招標代理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情況: 教學設備 項目,采購預算約為60萬元人民幣。
二、代理內容:代理采購項目招標全過程工作。
三、代理費用:招標費用由代理機構負責,代理機構可按國家標準收費(含代理費、專家費、場地費等費用)。
四、對招標代理機構要求:
1.資質:具備乙級或甲級政府采購代理資質證書,并符合我市有關政府采購要求(提供原件、復印件)。
2.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原件、復印件)。
3.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的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的無須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
五、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于2007年7月9日10點前在莆田市招投標中心遞交相關資料,逾期送達概不接受。
六、選擇辦法:資格審查小組對代理機構的資格進行審查,隨后用抽簽的辦法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七、抽簽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四層。
八、聯(lián)系人:林范勇 ,電話:***
采購單位:莆田學院
2007年7月5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