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07.08 |
|---|---|
| 截止日期: | 2007.07.10 |
| 地 區: | 紹興市 |
| 內 容: | 操場教育樓改造裝飾,施工內容詳見校方提供圖紙、說明及要求。 |
一、招標內容:
1、操場教育樓改造裝飾,施工內容詳見校方提供圖紙、說明及要求。
二、工程要求:
1、本工程于2007年8月28日完工。
2、須經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
3、保修期:土建、安裝三年,屋面滲漏保修五年。
4、所有面積據校方要求以施工單位自行實測為準。
5、施工中水電費在決(結)算中按定額規定扣除。
6、磁磚的色彩、花紋,質量等到招標后由中標方與校方看實物為準,磁磚價格暫按定額編制,差價部分按實調整,不下浮。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中標合同款的70%,并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余30%一年后一周內經審計付清。
四、招標須知:
1、該工程要求三級及以上施工企業和三級及以上項目經理參加投標,憑校方發給的招標文件編制預算等報價。
2.本工程按2003版定額,費率按2003版要求,以人工、機械之和為基數,費率為29%。
3.本工程預算材料補差按2007年6月份造價管理信息計編,人工不補差。
4.凡涉及到要拆、鑿?03版預算定額的人工工資。施工期間的變更部分按2003年預算定額文件中規定和中標書的同等條件按實調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當場開標,總報價最低報價者為中標單位和中標價。
7.中標后中標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場后,必須嚴格按校方確定的施工圖和施工規范施工。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得損壞校內的公共設施。做好“四防”工作,生產和生活垃圾分別堆放,統一處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好校園與施工處隔離圍護工作,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全部從南面圍墻進出。生產安全事故和治安及師生安全事件由中標單位負完全責任,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為合格。
8、中標單位由法定代表人或項目經理在接到中標通知后二個日歷日內,到招標單位簽訂合同。開標后到8月28日內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并清掃現場,做到窗明地潔。若有延期,每超過一天,罰中標價的5%,第三天開始10%,依次類推。
9.項目經理必須每天到現場對項目負全責,否則每天扣500元誠信金。
10.合同期提前不獎,提前竣工費不計取,質量一次驗收達不到合格罰中標價的5%,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11.中標后承包方如在三天內無能力施工者,學校有權終止該標,并挑選有能力按中標價另行安排施工隊伍承建工程。投標保證金不退。
五、服務要求:
1.按上述保修要求的有關期限,如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在接到招標單位通知后24小時內答復,72小時內免費修復。
2.中標單位不簽訂合同,給招標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中標單位承擔。
3.中標單位在施工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招標單位應組織驗收;
驗收合格后,中標單位支取70%的工程款,支取工程款都必須用正式建筑發票。
六、標書內容及要求:
總報價表、預算書及企業等級證書、項目經理證和項目經理承包證等復印件及要求附頁的文件資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無效標的確定:
1、標文文件未按規定標志、密封。
2、未經法定代表人簽署或未蓋投標單位公章或未蓋法定代表人印鑒的。
3、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辯認不清。
4、標文內預算及報價如有更改,須在更改處加蓋單位公章,如無加蓋公章,視為無效。
七、標涵是評標、預決(結)算和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據,因此中標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決和附加條件。
1、定于2007年7月10日上午9:00—10:00到鳳和完小報名、資格預審,領取標文和現場踏勘及答疑。
2、標函遞交日期定于2007年7月12日上午9:00—10:00,逾期作無效處理,標函送到樹人小學總務處何老師處。(聯系電話***
3、投標企業需交投標保證金叁萬元(現金),未中標者在開標后立即退還,中標者轉為工程履約金,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退還(不計息),招標單位根據有關規定給中標單位發中標通知書。
4、對不中標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釋。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