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07.11 |
|---|---|
| 截止日期: | 2007.07.17 |
| 地 區: | 吉林省 |
| 內 容: | 1 本體 上箱體 套 下箱體 灰斗 支架 花板組件 2 濾袋 條 標明厚度 3 袋籠 只 4 電磁脈沖閥 臺 5 脈沖控制儀 臺 6 噴吹系統(含氣包、壓縮空氣減壓過濾裝置) 套 7 壓縮氣源處理系統(含3m3儲氣罐) 套 8 濾袋檢漏裝置 套 9 旁路系統 套 10 離線閥(含氣動元件、氣缸) 套 11 進風口手動切換閥 套 12 電動調節閥 臺 13 電動蝶閥 臺 14 空氣炮 套 |
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動力分公司擬將公司熱電站兩臺旋風鍋爐配套的靜電除塵器改造為布袋除塵器。
1.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動力分公司,邀請合格投標人就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動力分公司熱電站除塵器改造工程所需布袋除塵器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投標人就以下貨物和有關服務提交密封投標:
招標設備名稱及數量:
布袋除塵器 2臺
2有興趣的合格投標人可在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動力分公司得到進一步的信息和查閱招標文件。
3.所有投標書應于2007年7月16日上午10:00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監察部(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號).
4.定于2007年7月17日上午10:00時(北京時間),在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監察部(吉林市九站街516-1號)開標。
聯 系 人***
電 話:0432-3502433 傳真:***
技術咨詢聯系人***
電 話:***
傳真:***
5、現場踏查時間:本次招標的布袋除塵器是在原有的靜電除塵器上改造而成,需現場實地踏查的投標方,請于2007年7月13日16:00前到現場考察,逾期恕不接待。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第二部分 投標方須知
投 標 須 知
1. 招標文件
1.1招標文件由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組成;
1.2 招標文件由招標方編制;
1.3 投標方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令和條例;
1.4 不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標文件,可能導致投標被拒絕。
2. 資格確認
2.1投標方必須具備下列證明文件:
2.1.1投標方必須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力和生產能力。
2.1.2所供設備、材料不是投標方自己生產的,投標方應具有設備、材料制造廠家同意其提供該設備、材料的正式授權。
2.2資格證明文件
2.2.1營業執照(復印件)
2.2.2法人代表授權書
2.2.3投標單位情況表
2.2.4產品鑒定證書(如果有的話,提供復印件)
2.2.5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2.2.6近三年來的企業產品銷售業績
2.2.7投標產品或同類產品獲國優、部優榮譽證書
3. 招標文件的澄清和補充
3.1投標方對招標文件有疑問,可采用下列方式進一步澄清:
3.1.1投標方可在開標日5天以前,將要求澄清的問題以書面的形式傳真與招標方進行說明。
3.1.2招標方視澄清問題的具體情況,分別做出處理。必要時以書面形式作出答復,并通知所有購買標書的單位。
3.2對招標文件的補充說明,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標方,評標以補充說明為準。
3.3為使投標方有足夠的時間按補充說明修改標書,招標方有權決定推遲投標的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4. 投標文件簽署及形式
4.1組成投標文件的各項資料(包括本須知第2條所列項目)應遵守本條。
4.2投標方應填寫單位全稱,同時加蓋單位印章。
4.3投標書一式六份;如果其中內容不同,視為廢標。
4.4投標文件的正本必須用不退色墨水填寫或打印。副本可以用復印件。
4.5投標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同一簽署人簽字或蓋章。
4.6投標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標方負責。
5. 投標均以人民幣報價。
5.1投標總價包含運費。
5.2投標總價包含原有除塵器的部分拆除、新除塵器安裝、進出口煙道部分拆除安裝施工費用。
5.3投標保證金
投標方應提供不少于5000元投標保證金
5.3.1投標保證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種:
(1) 現金、支票
(2) 匯票(全國通用)
12.3 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將被視為投標無效。
12.4 中標方的投標保證金在與買方簽訂了經濟合同并提交了履約保證金保函后無息退還。
12.5 落標的投標方投標保證金將在買方與中標方簽訂的經濟合同生效后10天內無息退還。
12.6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保證金將被沒收。
(1) 開標后在投標有效期間,投標方撤回其投標書。
(2) 中標方不按本須規定簽約或不按本須知規定提供履約保證金保函。
6.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志
6.1投標書(含技術文件和交貨程序)應裝入袋內密封(投標書一式六份),封口處應有投標全權代表簽字和投標單位公章。封皮上寫明內容名稱、投標方名稱,并注明“開標時起封”字樣。
6.2資格文件袋內裝資格證明文件貳份和投標單位情況表一式四份不封口,封皮上寫明內容名稱及投標方名稱。
6.3.招標方推遲投標截止時間時以書面傳真的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標者。
6.4招標方對投標文件在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遺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6.5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方有權拒絕接收。
7. 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1投標以后,如果投標方提出書面修改和撤標的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招標方者,招標方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標文件。
7.2投標方修改投標文件的書面材料,須密封送達招標方,并在封面上注明“修改投標文件”字樣。同時注明內容名稱、投標方名稱。
7.3撤回投標應以書面傳真的形式通知招標方,該文件應由法人代表或投標全權代表簽署。到達時間必須在開標前。
8. 開標和初審
8.1招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召開開標大會。開標大會由評標小組成員、投標方代表、大會工作人員等參加。
8.2對投標文件的初審由招標方組織專門工作組進行。
8.3與招標文件有重大偏離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更好的方案,可以另方案投標。
8.4招標方有權就投標文件中含混之處向投標方提出詢問或澄清的要求。
8.5投標者對投標文件的澄清不得改變投標實質內容。
9. 評標
9.1招標方根據改造方案特點組建評標小組。其成員由招標方技術、經濟、法律和有關方面的專家、代表組成。
9.2評標原則
9.2.1評標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
9.2.2比較報價,同時考慮:
a. 設計方案先進、合理;
b. 產品的性能及采用的標準;
c. 產品的先進性、可靠性;
d. 產品的壽命、運行成本;
e. 維護服務、備件供應;
f. 交貨時間;
g. 經營信譽;
h. 運輸條件;
9.3中標條件
9.3.1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9.3.2有執行合同的能力。
9.3.3不以格最低為唯一中標依據。
10. 最終審查
10.1最終審查的對象是招標項目的予中標者。
10.2最終審查的內容是對予中標者的技術狀況、改造方案、產品質量、資格、信譽以及招標方認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問題進一步的考察。
10.3最終審查的方式:
10.3.1對予招標方進行詢問;
10.3.2對予招標方進行實地考察;
10.4接受審查的予中標方,必須如實回答招標方的詢問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
10.5如審查結果評標價最低的投標者不能符合中標條件,則應考察下一個評標價最低者。
11. 簽定合同
11.1招標方在發出中標通知的同時,發出簽約通知。
11.2中標方須按招標方指定的時間、地點簽定合同。逾期十日者按開標后撤消投標處理。
11.3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投標者對投標書的澄清文件等,均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三部分 技術規范書
1.總 則
1.1本技術規范書適用于本次招標的袋式除塵器的功能設計、結構、安裝和試驗等方面。
1.2本設備技術規范書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制造廠應提供符合本規范書和工業標準的優質產品。
1.3如果制造廠沒有以書面形式對本規范書的條文提出異議,則意味著制造廠提供的設備完全符合本規范書的要求。如有異議,不管多么微小,都應在投標文件的差異表中加以說明。
1.4本設備技術規范書所使用的標準如遇與制造廠所執行的標準不一致時,按較高標準執行。
1.5本設備技術規范書經買、賣雙方確認后作為訂貨合同的技術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設備技術規范書未盡事宜,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2.技術標準
應遵循的主要現行技術標準
2.1.《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05-95
2.2.《焊接H型鋼》YB3301-92
2.3.《脈沖噴吹類袋式除塵器》JB/T8532-97
2.4.《工業管道施工及驗收》GBJ253-82
2.5.其它現行標準
2.6招標方除塵器由原有的靜電除塵器改造成為布袋除塵器,招標方要求制造廠應利用原有除塵器框架、灰斗,并最大程度利用原有平臺、扶梯。自控室利用原有控制室。
3.環境條件
3.1.安裝地點:室外
3.2.地震裂度:7度
4.技術要求
4.1.設備名稱:布袋除塵器
4.2.設備數量:2臺
4.3.設備主要參數(除塵器):
序號 項目 單位 參數
1 處理煙氣量 m3/h 190000
2 濾袋材質及規格
3 設備運行阻力 Pa <1200
4 除塵效率 % >99.95
5 進風口含塵濃度 g/Nm3 36
6 排放濃度 mg/Nm3 <30
7 介質溫度 ℃ 150-195
8 漏風率 % <3
9 過濾風速 m/s
10 序號2、9及其它技術參數由制造廠填寫
4.4.技術要求
4.4.1設計條件
4.4.1.1氣象與地質結構參數
極端最高氣溫 42℃
極端最低氣溫 -42℃
年平均氣溫 5.0℃
夏季通風計算溫度 27℃
冬季采暖計算溫度 -23℃
年平均降雨量 660mm
相對濕度 70%
冬季主導風向及頻率 SW(25%)
夏季主導風向及頻率 SW(17%)
最大凍土深度 1.80m
風荷載 0.55KPa
雪荷載 0.4KPa
地震基本烈度 7度
4.4.1.2鍋爐煙氣參數:
鍋爐臺數 2臺
每臺鍋爐容量 75t/h
每臺鍋爐煙氣量 190000m3/h
煙氣溫度 150℃~195℃
除塵器入口煙氣含塵濃度 36g/Nm3
除塵器臺數 1臺/爐
煙氣中硫化物含量 630mg/Nm3
煙氣中氮化物含量 mg/Nm3
煙氣含氧量 0.05
4.4.1.3 煤質分析
煤質分析數據表
項 目 符號 單 位 設計煤質
收到基碳 Car % 43.854
收到基氫 Har % 3.059
收到基氧 Oar % 7.632
收到基氮 Nar % 1.055
收到基全硫 Sar % 0.4
收到基灰份 Aar % 40
收到基水分(全水) War % 4
空氣干燥基水分 Wadf %
干燥無灰基揮發份 Vdaf % 25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Qnet.ar MJ/kg 17
可磨性系數 K — 1.26
灰變形溫度 DT ℃ 1300
灰軟化溫度 ST ℃ 1340
灰熔化溫度 FT ℃ 1400
煤粉R90=20-30%, R200=3-6%。
4.4.1.4飛灰特性
4.4.1.4.1 煤質灰份化學成分檢驗數據表
名 稱 符號 單位 設計煤質
二氧化硅 SiO2 % 51.04
三氧化二鐵 Fe2O3 % 3.76
三氧化二鋁 Al2O3 % 18.85
氧化鈣 CaO % 9.49
氧化鎂 MgO % 1.4
氧化鈉 Na2O %
氧化鉀 K2O %
可燃物 % 0.01
4.4.1.4.2 飛灰粒度
粒徑(μm) 單位 設計煤種
<3 %
3-5 %
5-10 %
10-20 %
20-30 %
30-40 %
40-60 %
>60 %
中位徑 mm
4.4.1.4.3油料分析
30#輕柴油分析數據表
序號 項 目 單 位 數 值 備 注
1 應用基低位發熱量 kJ/kg 41816 10000Kcal/kg
2 水分 % --- 痕跡
3 灰分 % ≯0.025
4 硫分 % ≯0.2
5 機械雜質 % 0
6 閃點 ℃ 50
7 凝固點 ℃ -30
8 運動粘度 厘沱 3.0~8.0
9 恩氏粘度 E 1.2~1.67 20℃
4.4.2對除塵器的設計要求
除塵器出口煙氣含塵濃度 ≤30mg/Nm3
通過布袋除塵最高煙氣溫度小于195℃,瞬時達220℃
除塵器為露天布置,按7度地震裂度設防,并考慮各種(包括風雪載荷)載荷以及防風、防雨、防凍等措施。
除塵器濾袋采用的過濾布,保證使用壽命不低于30000小時的運行時間和除塵效率。
采用壓縮空氣脈沖噴吹方案,閥門采用進口閥門。電磁閥使用次數不少于300萬次。除塵器灰斗下布置星型卸灰閥,除塵器灰斗放灰口應充分考慮與接灰罐車的接口問題,并在灰斗側壁預留氣力輸灰接口,接口尺寸以及位置由投標方設計。壓縮空氣脈沖噴吹系統工作時,整臺除塵器的除塵效率和排放濃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
考慮除塵器內部消防措施。
采用上位機+PLC進行自動控制并留有與DCS的通信接口,當自動控制發生事故時可手動控制。
布袋除塵器利用原有靜電除塵器的基礎、框架,投標方應充分考察現場,根據實際提出設計方案。
考慮鍋爐點火啟動、化焦時使用柴油的情況。
除塵器入口飛灰粒徑分布情況可由制造廠進行測試,招標方提供飛灰試樣。
4.4.3設計界限
4.4.3.1原除塵器部分構件的拆除以及除塵器的煙道出入口設計、制造、安裝均由乙方負責。
4.4.3.2除塵器出灰口應充分考慮罐車的進出,并原則上利用現有灰斗,并考慮出灰口與罐車的連接。
4.4.3.3除塵器扶梯平臺由乙方設計,并充分考慮利用現有平臺扶梯,不足或不符合行業或實際要求部分重新設計,并安裝。
4.4.3.4壓縮氣源到儲氣罐進口法蘭(含配對法蘭、油水分離器)。
4.4.3.5包括除塵器旁路系統
4.4.4控制要求
4.4.4.1清灰控制采用手動和自動兩種方式,可相互轉換。自動控制采用壓差(定阻)和定時兩種控制方式,可相互轉換,壓差檢測點分別設置在除塵器的進出口總管處,當達到設定的壓差值時,除塵器各室依次進行脈沖噴吹清灰。
4.4.4.2除塵器設置機旁控制柜和主控室控制柜(PLC機柜),控制柜留有足夠的輸入和輸出接口,監測系統運行工況。
4.4.4.3除塵器中的運轉設備均設置機械故障檢測和報警裝置,當任一運轉設備發生故障時,立即發出故障信號,并送至鍋爐操作室內,在主控室控制柜顯示并聲光報警,運轉設備自動斷電停運。如除塵器故障時切換時切換到旁路系統中運行。
4.4.4.4灰斗設有高低料位計,同時將料位信號送至集中控制室,在監測屏上顯示。
4.4.4.5除塵器設有CRT站和PLC進行自動控制并留有DCS接口可以監視,運行相關的技術數據可在主控柜上顯示。并根據實際運行情況,發出相應控制指令。
4.4.4.6除塵器設置主控柜(PLC電控柜)和現場控制柜,采用三電一體化設計,主控柜與現場控制柜間可進行信號聯絡,實時監測系統運行工況。控制柜留有足夠輸入輸出接口,以便于今后發展。PLC機柜由投標方設計,便于與集中控制室控制機柜統一。制造廠應提供就地控制柜端子排接線圖及對出線電纜的技術要求,并提供工藝流程及邏輯控制圖,并提供工藝流程所涉及到的各個檢測及控制相關量I/0清單(用EXCEL表格)。
4.4.4.7除塵系統所有運轉設備均設置機械故障檢測和報警裝置,當任一運轉設備發生故障時,立即發出故障信號,并送至主控室內,在主控柜上顯示并聲光報警,并根據故障狀態,及時做出處理,如檢修或停機。
4.4.4.8除塵系統控制可實現自動/手動切換,在提高整個系統工作自動化程度的同時,也提高了系統的運行可靠性,同時便于整機調試。除塵器脈沖清灰自動控制采用壓差(定阻)和定時兩種控制方式。
4.4.4.9除塵器設有濾袋檢漏裝置,其檢測出的破損濾袋的所處的倉室可在主控室內的監測屏上顯示出來。
4.4.4.10袋式除塵器設有壓力、溫度檢測及顯示報警裝置及照明和檢修所需用的電源插座。
4.4.4.11除塵器電控柜內部接線由制造廠配置。
4.4.4.12除塵器本體范圍內的電氣部分由制造廠成套設計。
4.4.5工藝技術要求
4.4.5.1性能要求
4.4.5.1.1制造廠所提供的設備能滿足技術參數的要求,并能在需方所提供的自然條件下長期、安全地運行。
4.4.5.1.2除塵器按下列荷載的最不利組合進行強度設計:
工作壓力:按負壓設計,按最大正壓校核;
除塵器重量:自重、附屬設備重量等取最大值;
所有外部如風、雪荷載等。
4.4.5.1.3含塵氣體的整個運行過程是在負壓下進行的。
4.4.5.1.4對于非制造廠生產,而由制造廠外購裝配的除塵器的設備、部件連同相關的備品備件的性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對于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質量問題,制造廠不應以非本公司生產的產品為由拒絕承擔維修、更換或賠償的責任。
4.4.5.1.5制造廠應為除塵器提供備品備件以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并在除塵器驗收投運后繼續優惠提供有關配件。
4.4.51.6 所有平臺設護欄和護沿,應充分利用原有平臺、扶梯,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適當改造或新增
4.4.51.7扶梯應能滿足到各層需檢修和操作的作業面,扶梯寬應不小于800mm,走道寬應不小于1000mm,扶梯與水平之間的夾角不大于45度,并有扶手。扶梯護欄及扶手高度應不小于1100mm。
4.4.5.1.8由零米到本體的第一層平臺的扶梯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布置位置,由供方設計并供貨。
4.4.5.1.9 設備支撐的底座應考慮到地震力加速度對它的作用。
4.4.5.1.10 外殼應充分考慮到膨脹要求。
4.4.5.1.11 距殼體1.5m處最大噪聲不應超過85分貝。
4.4.5.1.12 除塵器的各處觀察孔、平臺、頂蓋、通道等應設有照明。
4.4.5.1.13 灰斗
4.4.5.1.13.1 應盡量利用原有除塵器灰斗,并充分考慮罐車進出以及卸灰方便,并預留將來采用氣力輸灰接口。
4..4.5.1.13.5灰斗上應考慮設計安裝清堵空氣炮,并考慮加熱裝置,防止灰斗內積灰受潮板結。
4.4.5.2制造要求
4.4.5.2.1除塵器本體設計密封、堅固,連接件的尺寸配合公差除個別外均達到國家標準公差和配合中規定的10級精度。
4.4.5.2.2設備配套提供噴吹系統(油水分離器)、清堵空氣炮、電動調節閥、往復閥、卸灰閥、進出風管配套法蘭、除塵器控制柜、現場柜、扶梯平臺及有關檢測儀器、儀表和信號顯示裝置。除塵器頂部設防雨棚,除塵器設保溫層、檢修孔,并提出壓縮空氣的壓力和流量要求。
4.4.5.3材料要求
4.4.5.3.1除塵器本體采用Q235A,龍骨材料為鍍鋅件,壁板板厚不小于5mm,蓋板和筋板厚度不小于6mm,進出風管壁厚不小于5mm,配對法蘭厚度不小于10mm。除塵器電控柜和機旁控制箱均為雙層密封門,防水、防塵、防小動物。
4.4.5.3.2濾袋采用的濾料應耐高溫、耐沖擊,并注明生產廠家。
4.4.5.3.3設備保溫按設計院提供的保溫材料參數由制造廠進行設計,并將保溫結構圖、計算結果及保溫主材料及各附件用量提供給設計院。
4.4.5.4電氣要求
4.4.5.4.1除塵器使用的電源為380V/220V-50Hz。
4.4.5.4.2當電源電壓在±10%范圍內變化時,除塵器所配電氣設備和管制系統應能正常工作。
4.4.5.4.3除塵器本體設計時,為電纜敷設提供必要條件。
4.4.5.4.4除塵器有接地要求時,設有接地用的端子并有明顯標志。
4.4.5.4.5采用的電動機符合國家標準,接線盒為防雨式。
4.4.5.4.6所采用的電器元件均是國內著名廠家的產品或引進產品。
4.4.6.表面整理和涂層
4.4.6.1對于金屬渣屑、碎布、碎石及其它異物將從設備內清除。所有的鐵屑、鐵銹、油、油脂、粉筆、蠟筆、油漆符號及其它有害的東西都從設備內部、外表上除去在運輸期間,設備內外保持干凈及干燥。
4.4.6.2在焊接部位,根據國家標準采取手工清理或機械清理的方法進行清理。
4.4.6.3機組的整理和涂料滿足以下要求:
A所有銳邊及構件加工圓滑以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B金屬表面的清理和整理符合標準工藝。
C各項清理符合生產廠家的標準工藝。
4.4.6.4噴涂過程按照操作工藝標準進行。
4.4.6.5單涂層或雙涂層的修整工作和原有涂層的要求一致。
4.4.6.6所有碳鋼機械加工表面在裝運和儲放期采取可靠的防氧化措施。
4.4.6.7涂漆色標將電力行業及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動力分公司有關要求執行。
4.4.7應提供近三年的使用用戶、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4.4.8其它要求在簽定技術協議時雙方商定。
5.供貨范圍及報價
5.1制造廠提供詳細供貨清單,對于屬于整套設備運行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數目不足,制造廠將在執行合同時補足。
5.2制造廠將提供所有安裝和檢修所需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詳細供貨清單:并且供隨機備品備件和質量保證期內運行所需的備品備件,并在投標書中給出具體清單。
5.3制造廠在投標書應按供貨清單所列部件名稱分別報價,合計總價。
5.4制造廠是否具備安裝資質能力。若制造廠進行安裝,在投標報價中單列安裝費。并詳細闡述安裝方案。
5.5供貨清單如下:
序號 部件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生產廠家 備注
1 本體 上箱體 套
下箱體
灰斗
支架
花板組件
2 濾袋 條 標明厚度
3 袋籠 只
4 電磁脈沖閥 臺
5 脈沖控制儀 臺
6 噴吹系統(含氣包、壓縮空氣減壓過濾裝置) 套
7 壓縮氣源處理系統(含3m3儲氣罐) 套
8 濾袋檢漏裝置 套
9 旁路系統 套
10 離線閥(含氣動元件、氣缸) 套
11 進風口手動切換閥 套
12 電動調節閥 臺
13 電動蝶閥 臺
14 空氣炮 套
15 差壓計 套
16 阻旋式料位計 套
17 測溫儀 套
18 星型卸灰閥 臺
19 扶梯平臺 套
20 輔料/連接件 套
21 防雨棚 套
22 保護層 套
23 主控柜 臺
24 現場控制柜 臺
25 照明系統 套
6.技術服務
6.1.項目管理:合同簽訂后,制造廠應指定負責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負責協調制造廠在工程過程的各項協調配合工作,如工程進度、制造設計、圖紙文件、設備配套、包裝運輸、現場安裝、調試驗收、技術交底、人員培訓等。
6.2.技術文件
6.2.1. 制造廠在訂貨前除應向買方提供一般性資料,如鑒定證書、供應項目清單、報價書(分項)、說明書、總裝圖、計算書和主要技術參數等之外,還應在投標時提供下列有關圖紙及文件二套及電子版一份。(圖紙用AuToCAD2000版繪制表格用Excel,文本文件用word制作),所有資料應標有“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動力分公司熱電站除塵器改造工程”的工程標識。并且這些資料將做為施工圖設計的最終依據使用。
6.2.1.1.產品說明書
6.2.1.2.供貨范圍清單,備品備件清單,專用工具清單
6.2.1.3.各系統圖、安裝圖、荷載圖、技術參數表
6.2.1.4.設計、制造、試驗標準。
6.2.2.隨設備供應招標方的三套圖紙還應包括出廠合格證書和檢驗報告。
6.2.3.在合同簽訂前,應先簽訂技術協議。買方及制造廠將在技術協議中協商確定招、投標文件呂的未盡事宜。
6.2.4.中標方在中標通知書下達7日內,向設計院提供一套完整的、供設計院設計使用的不再修改的圖紙資料。
6.3.設計聯絡
有關設計聯絡的計劃、時間、地點和內容要求,供需設三方另行商定。
6.4.現場服務
在設備安裝過程中制造廠應派出技術人員常住現場,免費提供現場服務。常住人員協助買方按標準檢查安裝質量,處理調試投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制造廠應選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對安裝和運行人員免費培訓。
6.4.1.制造廠現場技術服務
6.4.1.1.在設備安裝過程中制造廠應派出技術人員常住現場,免費提供現場服務。制造廠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目的是使所供設備安全、正常投運。制造廠應派合格的現場服務人員。如果提供的包括服務人日數的現場服務計劃表中人數不能滿足工程需要,制造廠應追加人日數,且不發生費用。
現場服務計劃表
序號 技術服務內容 計劃人數 派出人員構成 備注
職稱 人數
1 安裝前基礎驗收及安裝圖紙技術指導
2 設備到貨的驗收
3 安裝期間技術指導及質量監督
4 支架、箱件安裝結果驗收
6 濾袋袋籠的安裝及投運前的設備驗收及調試
7 投運后第一次考核驗收
投運后第二次考核驗收
6.4.1.2制造廠現場服務人員的職責
6.4.1.2.1制造廠現場服務人員的任務主要包括設備催交、貨物的開箱檢驗、設備質量問題的處理、指導安裝和調試、檢查安裝質量、參加試運和性能驗收試驗。對于發現的任何問題及時與招標方溝通。
6.4.1.2.2在安裝和調試前,制造廠技術服務人員應向需方技術交底,講解和示范將要進行的程序和方法。對重要工序制定安裝、調試工序表,制造廠技術人員要對施工情況進行確認和簽證,否則需方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經制造廠確認和簽證的工序如因制造廠技術服務人員指導錯誤而發生問題制造廠負全部責任。
6.4.1.2.3制造廠現場服務人員有權處理現場出現的一切技術和商務問題。如現場發生質量問題,制造廠現場人員將在需方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解決。如制造廠委托需方進行處理,制造廠現場服務人員要出委托書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6.4.2培訓
6.4.2.1為使合同設備能正常安裝和運行,制造廠應提供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內容應與工程進度相一致。培訓費用由制造廠承擔。
6.4.2.2培訓計劃和內容見下表
國內培訓計劃表
序號 培訓內容 計劃人數 培訓教師構成 地點 備注
職稱 人數
1 設備安裝圖紙、安裝工序、注意事項的講解
2 設備調試操作要領、注意事項的講解
3 電控系統的相關操作培訓
4 設備常見故障檢查與排除
5 設備運行操作與日常維護保養
6.4.2.3培訓的時間、人數、地點等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
7.買方工作
7.1.買方應向制造廠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技術文件。
7.2.設備安裝過程中,買方為制造廠現場派員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條件。
7.3.設備制造過程中,買方可派員到制造廠進行檢驗,制造廠應積極配合。
8.工作安排
8.1.制造廠收到技術規范書后如有異議,在3天內書面通知買方。
8.2.根據工程需要可以召開設計聯絡會或其他形式解決設計制造中的問題。
8.3.文件交接要有記錄,設計聯絡會議應有會議紀要。
8.4.制造廠提供的設備及附件規格、重量等有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買方。
9.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
9.1.備品備件
制造廠應向買方提供必要的備品備件,備品備件清單見
表9.1(由制造廠填寫)。
表9.1 備品備件清單(至少不限于)
序號 部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生產廠家 備注
1 濾袋 條
2 電磁脈沖閥 只
3 電磁脈沖閥檢修工具包 套
9.2專用工具
制造廠應向買方提供專用工具及儀器見9.2(由制造廠填寫)
表9.2 專用工具及儀器清單
序號 名稱 型號及規范 單位 數量 用途 備注
10.質量保證和試驗
10.1.質量保證
10.1.1.訂購的新型產品除應滿足本技術規范書外,制造廠還應提供產品的鑒定證書。
10.1.2.制造廠應保證制造過程中的所有工藝、材料等(包括制造廠的外購件在內)均應符合本技術規范書的規定。若買方根據運行經驗指定制造廠提供某種外購零部件,制造廠應積極配合。
10.1.3.制造廠應遵循本技術規范書中各條款和工作項目。通過ISO9000;GB/T1900質量保證體系,該質量保證體系已經過國家認證和正常運轉。
10.1.4.制造廠應提供使用進口材料、設備的證明等文件。
10.2.檢驗、監造和性能驗收試驗
10.2.1本條款用于以后所簽定的合同執行期間對制造廠所提供的設備(包括對分包外購設備)進行檢驗、監造和性能驗收試驗,確保制造廠所提供的設備符合《工程說明》規定的要求和國家有關環保方面的要求。
10.2.2制造廠應在簽定的技術協議后一周內,向買方提供與本設備有關的監造、檢驗、性能驗收試驗標準。有關標準應符合《工程說明》的規定。
10.2.3.工廠檢驗
10.2.3.1制造廠嚴格進行廠內各生產環節的檢驗和試驗。制造廠對提供的合同設備簽發質量證明、檢驗記錄和測試報告等全套質量證明文件,并且作為交貨時設備技術資料的組成部分。
10.2.3.2檢驗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進廠,部件的加工、組裝、試驗至出廠試驗。
10.2.3.3制造廠檢驗的結果要滿足《工程說明》的要求,如有不符之處或達不到標準要求,制造廠應采取措施處理直至滿足要求。
10.2.4.性能驗收試驗
10.2.4.1性能驗收試驗的目的為了檢驗合同設備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工程說明》的要求。
10.2.4.2性能驗收試驗的地點為需方現場。
10.2.4.3性能測試的時間:在72小時試運之后半年內進行,具體試驗時間由需方和制造廠商量確定;單臺設備的試驗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驗收合格之后進行質量保證期。
10.2.5性能測試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10.2.6.缺陷的處理
10.2.6.1 如果性能不滿足,經調試和消缺,再重做試驗。
10.2.6.2調試和消缺內容:供需雙方各負其責。
10.2.6.3如果試驗后半年內仍不能達到性能保證值,若屬供方原因則按商務條款執行。
11.包裝、運輸和儲存
11.1.設備制造完成并通過試驗后應及時包裝,否則應得到切實的保護,確保其不受污損。
11.2.所有部件經妥善包裝后,在運輸過程中尚應采取其它防護措施,以免散失損壞或被盜。
11.3.在包裝箱外應標明需方的訂貨號、發貨號。
11.4.各種包裝應能確保各零部件在運輸過程中不致遭到損壞、丟失、變形、受潮和腐蝕。
11.5.包裝箱上應有明顯的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191)。
11.6.整體產品或分別運輸的部件都要適合運輸和裝載的要求。
11.7.隨產品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完整無缺,提供份額符合GB11032的要求。
13.索賠
13.1除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買方有權根據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的結果或當地質檢部門出具的質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13.2在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確認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短途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序、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相應延長修補件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3.3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對不足部分進行補償。
14. 延期交貨
14.1賣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進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4.3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沒收履約保證金,加收違約損失賠償和終止合同。
15. 違約賠償
15.1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從貨款中扣除違約賠償費,賠償費應按每遲交一周,按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違約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5%。一周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周計算。如果賣方在達到最高限額后仍不能交貨,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航寄或送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7. 稅費
17.1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對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2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8. 仲裁
18.1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仍得不到解決,提交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8.2仲裁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8.3仲裁費除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8.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19. 違約終止合同
19.1買方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如果: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賣方在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30天內,或經買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9.2在買方根據上述19.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費用負責。而且賣方還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0. 破產終止合同
2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21. 轉讓或分包
21.1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1.2對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的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將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標文件中或后來發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2. 合同修改
22.1欲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改動,均須由買賣雙方簽署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23. 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的形式發送,而另一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 計量單位
24.1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5. 適用法律
25.1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6. 合同生效及其它
26.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并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后開始生效。
26.2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合同特殊條款
1.到貨時間及報價要求
1.1結算貨幣:人民幣
1.2交貨地點: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動力分公司熱電站安裝現場
1.3工期要求:2007年8月初~2007年10月末,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任務,并交付使用。
1.4報價要求:
投標報價中應包含設備費和運輸費、原靜電除塵器部分拆除費、安裝費(含除塵器進出口煙道連接),調試費以及技術培訓費用,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由投標方承擔運費和運輸保險費。
設備費投標報價中應包含17%的增值稅。
2.付款方式:
2.1、無預付款,故要求投標方具有一定的資金墊付能力
2.2、無設計、安裝進度款
工程款支付需依據環保部門提供的環保資金的交付進度按比例支付。
3.其它
3.1中標方在中標后五日內與招標方簽訂技術協議和商務合同;
3.2在技術協議簽訂一周內,賣方向買方提供全部技術文件4份,文件上應標有“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動力分公司熱電站除塵器改造工程”標識。
3.3賣方在中標后,應在一周內向設計院提供設計需要的資料和圖紙(按招標文件中的要求),并附電子版。
3.4驗收及驗收標準
在招標方現場進行驗收,根據招標文件及雙方認可的驗收標準和方法進行驗收。
3.5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同時,另附電子版投標文件(U盤)1套,單獨密封后隨投標文件同時提交。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