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07.11 |
|---|---|
| 截止日期: | 2007.07.17 |
| 招標業主: | 天津市公安局保稅區分局 |
| 招標代理: | 天津天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天津市 |
| 內 容: |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采取明招暗定、虛假招標、圍標、陪標、串標和借照或掛靠等不正當手段,經查實,將取消其投標資格。獲取工程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依據《天津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
招標編號:121203120070221
天津天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作為招標代理機構,受業主單位—天津市公安局保稅區分局的委托,現對天津港保稅區應急指揮系統工程進行公開招標,公告事項如下:
一、業主單位:天津市公安局保稅區分局
二、招標代理單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稱:天津港保稅區應急指揮系統工程
四、建設地點:主機房位于空港加工區司法大樓內,在海港保稅區京門大道派出所和空港物流加工區治安派出所分別設立二p>
五、招標范圍:天津港保稅區應急指揮系統工程包括綜合接處警系統、綜合調度系統、數字錄音系統、地理信息系統、首長指揮系統、綜合顯示系統、公安信息化建設系統和二級處警系統8個子系統;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發包方式為包工包料,計劃開工日期2007年8月15日,竣工日期2007年9月28日,共計45天。
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七、投標單位資質要求:獨立法人單位,具備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以上(包含貳級)資質或具備國家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貳??類似工程施工經驗,能夠證明在設備、人員、材料和資金、技術等方面有能力執行上述工程,以便通過資格審查。
八、報名時間:2007年7月11日—2007年7 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日除外)。
九、報名地點: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區西三道158號金融中心5-401、402
十、報名須知:報名時必須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項目經理證及IC卡(原件,建筑智能化或系統集成專業一名,資質等級貳級及以上)、非本市注冊的投標申請人必須提供進津備案通知書(原件),外地企業的項目經理必須完成進津備案手續。
十一、遞交資格預審文件時間:2007年7月19 日上午12:00前。
十二、資格預審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加蓋公章、法人章),資審文件包括內容:
(1) 投標單位組織與機構;
(2) 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 近兩年完成類似工程的情況(需提供至少兩個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的復印件);
(4)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況(需附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
(5) 擬派出項目經理簡歷及證書復印件(外地企業的項目經理必須提供進津備案手續);
(6) 施工設備情況及擬投入的相關人員情況;
(7) 各種獎勵或處罰;
(8) 近兩年內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含財務報表);
(9) 下一年財務預測報告;
(10)與本工程資格預審有關的其他資料。
(11)資格預審文件必須膠粘裝訂,拒絕接收打孔裝訂的資審文件,資審文件紙型一律采用A4紙型(包括外封封皮)
十三、聯系人:姜靚 趙偉 電話:***
十四、未參加報名及報送資格預審文件的單位不具有參加本次投標的資格。
十六、發布公告日期:2007年7月 10日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采取明招暗定、虛假招標、圍標、陪標、串標和借照或掛靠等不正當手段,經查實,將取消其投標資格。獲取工程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依據《天津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舉報、投訴受理:
受理單位:天津市開發區保稅區監察室 / 保稅區招標站
地 址:開發區宏達街19號C2區9樓 / 保稅區通達廣場1號
負 責 人***
電 話:25201319、25201317 / 24893061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