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07.24 |
|---|---|
| 截止日期: | 2007.07.30 |
| 地 區: | 宿遷市 |
| 內 容: | 資審必要合格條件為: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政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違規使用農民工、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
1、宿遷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洪澤湖路14座公交站亭工程已經 有關部門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宿遷信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 工程規模:站亭長9.7M,寬0.9M,高度2.6M,燈箱3.5M*1.5M,站牌0.9M*1.5M。
(2)招標內容:施工、制作安裝
(3)工程地點:宿遷市區
4、質量標準:合 格
5、工期標準: 20 天(日歷天)
6、申請人應當具備的必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三級及以上項目經理資質。
7、資審必要合格條件為: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政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違規使用農民工、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滿足招標公告的要求;
(5)資格預審申請書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6)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向原發包人提供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7)宿遷市建設局頒發的企業《建設市場信用管理手冊》;
(8)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請申請人于 2007年7月24日至2007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10時,下午15:30-17:30時報名經辦人須攜帶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到 宿遷市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人民大道1號群眾大廈2樓)報名。
9、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鄧曉峰 電話:***
10、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李宜祥 傳真:4355588 電話:***
要求本招標公告發布時間為2007年7月24日至2007年7月30日。
2007年7月24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