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07.25 |
|---|---|
| 截止日期: | 2007.07.27 |
| 地 區: | 北京市 |
| 內 容: | 報名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不接受分公司報名。 |
招標人 新昌營造廠(亞洲)有限公司和江蘇省建設集團公司聯合體[聯合體]
工程暫估價 0.00(元)
建筑面積 0(平方米)
招標內容
報名條件及攜帶資料 一、報名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不接受分公司報名。
二、攜帶資料
1.聯合體投標時,需提供聯合體投標協議原件。
2.代理商、經銷商應出具制造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委托書原件。
3.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已年審合格],法人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提供上述“報名條件”中所示內容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擬選企業名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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