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07.28 |
|---|---|
| 截止日期: | 2007.08.10 |
| 招標業主: | 湖州浙通公路建設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湖州市公路管理處干線公路暢通工程辦公室 |
| 地 區: | 湖州市 |
| 內 容: | 第四施工合同段:104國道湖州段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路線全長6.45公里(折合成雙幅)。 第五施工合同段:湖鹽線南潯段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路線全長9.67公里(單幅)。 第六施工合同段:11省道鹿唐線吳興段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路線全長6公里(折合成雙幅)。 第七施工合同段:318國道湖州連接線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路線全長2.24公里(折合成雙幅)。 |
湖州市本級07年度干線公路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104國道湖州段、湖鹽線南潯段、11省道鹿唐線吳興段、318國道湖州連接線)已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公路復[2007]27、19、24、62號文批準建設,并已列入2007年度干線公路整治工程計劃。湖州浙通公路建設有限公司為104國道湖州段、湖鹽線南潯段、11省道鹿唐線吳興段的項目業主,湖州市公路管理處為318國道湖州連接線的項目業主,負責該項目的招標采購,委托湖州市公路管理處干線公路暢通工程辦公室進行建設管理。現決定對該項目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強制性資格條件和詳細工程數量詳見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標中心網站
1、凡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交通安全設施專項資質,且具有同類工程施工經歷的施工企業可參加投標(1個施工企業可以參加2個施工合同段的投標)。
2、本次招標的湖州市本級07年度干線公路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共分4個施工合同段。各合同段主要工程內容為:
第四施工合同段:104國道湖州段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路線全長6.45公里(折合成雙幅)。
第五施工合同段:湖鹽線南潯段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路線全長9.67公里(單幅)。
第六施工合同段:11省道鹿唐線吳興段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路線全長6公里(折合成雙幅)。
第七施工合同段:318國道湖州連接線路面整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路線全長2.24公里(折合成雙幅)。
施工計劃工期:3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投標人可于2007年7月31日至8月2日8:30至16:30(北京時間)持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復印件到湖州市公路管理處干線公路暢通工程辦公室(湖州市龍溪北路290號市公路管理處二樓,聯系電話***
4、招標人不集中組織現場考察和標前會議,投標人可自行考察現場,如有必要,招標人將予以協助。
5、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洽購招標文件前辦妥湖州市招投標中心(湖州市鳳凰路800號、電話:***
6、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8月10日9:30時(北京時間),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前遞交至:
單位:湖州市招投標中心 地址:***
7、招標人定于2007年8月10日9:30時(北京時間),在湖州市招標投標中心公開開標,投標人必須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出席(并隨帶湖州市招投標中心出具的投標保證金收款收據原件)。
8、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各合同段的投標人應按施工招標文件(項目專用本)“投標人須知”第13條規定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幣5萬元的投標擔保(銀行匯票或銀行電匯)。投標擔保必須確保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能劃到招標人指定的賬戶上,且在湖州市招投標中心保證金專柜辦妥手續。投標擔保必須由投標人帳戶匯出,匯款人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否則,期投標擔保視為無效。
開戶名稱:湖州市招投標中心建設項目交易分中心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湖州市商業銀行城北支行
賬 號: 800016745000160
業 主:湖州浙通公路建設有限公司 業 主: 湖州市公路管理處
地 址:湖州市環城南路132號 地 址: 湖州市龍溪北路290號
郵 編:313000 郵 編: 313000
電 話:0572-2875007 電 話:0572-2112578
傳 真:0572-2875007、 0572-2875006 傳 真:0572-2118290
招標人:湖州市公路管理處干線公路暢通工程辦公室
地 址:湖州市龍溪北路290號
郵 編:313000
聯系人***
電 話:0572-2361047
傳 真:0572-236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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