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BAGL-2007-31 |
|---|---|
| 加入日期: | 2007.08.17 |
| 截止日期: | 2007.08.24 |
| 地 區: | 深圳市 |
| 內 容: | ①談判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國內獨立法人; ②談判方必須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權的代理商,如為代理商必須提供針對此項目授權書原件; |
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寶安區觀瀾街道財政辦委托,就寶安區觀瀾街道巡邏警用摩托車設備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1、 招標項目名稱、數量:
包號 采購內容 數量 單位 交貨期
巡邏警用摩托車設備 40 輛 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日以內包上牌、安裝、調試完畢交付用戶使用。
2、 資質要求:
①談判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國內獨立法人;
②談判方必須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權的代理商,如為代理商必須提供針對此項目授權書原件;
③制造商必須通過ISO 9001質量體系認證、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所投警用摩托車要求必須列入國家發改委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中,有國家摩托車質量檢驗中心的警用摩托車《檢驗報告》,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④非深圳公司應在深圳具有分公司或設有售后服務機構及相關服務人員,包括設有相應的服務網點和人員,提供相關證明;
⑤洽購談判文件時需提供營業執照(核對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公司存檔)。
⑥在出售談判文件時,對于若干個公司由一個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標商參與同一個項目的談判時,只能出售一套談判文件。
3、購買談判文件時間:2007年8月17日至2007年8月22日,每個工作日9:00-11:30時,14:00-17:30時(節假日除外)。
4、購買談判文件地點: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10樓。
5、談判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談判文件售后不退,國內郵購須另加50元人民幣。
6、接收應答文件截止時間: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14時30分。
7、開啟應答文件時間: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14時30分。
8、開啟應答文件地點: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10樓國信招標公司會議室
9、聯系方法:有關此次項目事宜,可按下列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0755-82904418
E –mail:cammyhu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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