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08.30 |
|---|---|
| 地 區: | 河南省 |
| 內 容: | 教學資源庫和備課系統、終端應用軟件、電子教室系統、教學光盤及殺毒軟件 |
采 購 人:河南省教育廳
招標內容:教學資源庫和備課系統、終端應用軟件、電子教室系統、教學光盤及殺毒軟件
日 期:2007年8月30日
受河南省教育廳(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中招國際招標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對由該單位河南省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所需教學光盤進行政府采購,現將招標文件主要商務及技術條款發布預告,預告期三天。各潛在供應商對招標文件主要商務、技術條款如有異議,請在預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反饋至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采購人:河南省教育廳
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路14號院9號樓406室
郵 編:100081
電 話:010-62108162
傳 真:010-62108159
聯系人***
本項目河南聯絡方式
地 址:鄭州市農業路72號國際企業中心B座三樓東側
郵 編:450002
聯系人***
電 話:0371-69131989 69131991
傳 真:0371-69131088
電子信箱:hsali@163.com
一、招標內容:
E包:教學光盤
教學點用教學光盤1520套(模式一),鄉中心小學和村完小用教學光盤8526套(模式二、小學),初中用教學光盤1018套(模式三、中學) 。
付款條件:供方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交付完畢后,采購人依據貨物合格、驗收憑證10個工作日內向供方支付合同價的50%;縣級驗收合格后,憑縣級驗收(合格)報告采購人在10個工作日內向供方支付合同價的30%;國家驗收合格后,采購人支付合同價的18%;余款(即合同價的2%)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后2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付。
二、合格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擁有競標產品的版權;
3、從2005年以來教育部對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教學光盤采購資格預審合格的供應商;
4、擁有所配套文字教材版權單位的授權證明;
5、受到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邀請。
三、談判程序
談判過程按下列程序進行:
1、 談判響應文件初審
2、 標的物演示
3、 談判小組質詢
4、 二次報價
5、 最終評審
四、采購貨物技術規格及要求
貨物需求一覽表
編號 貨物名稱 貨物要求 數量
1 思想品德 小學1-3年級各年級教學光盤(教學點用)。 1520套
2 語文
3 數學
4 音樂
5 美術
6 藝術
7 科學
8 體育
9 思想品德 小學1-3年級教學光盤(鄉中心小學和村完小用)。 8526套
10 語文
11 數學
12 音樂
13 美術
14 藝術
15 科學
16 體育
17 思想品德 小學4-6年級教學光盤(鄉中心小學和村完小用)6套
18 語文
19 數學
20 英語
21 信息技術
22 音樂
23 美術
24 自然
25 社會
26 體育
27 思想品德 7-9年級教學光盤(初中1-3年級用)。 1018套
28 語文
29 數學
30 英語
31 歷史
32 地理
33 生物
34 信息技術
35 音樂
36 美術
37 科學
38 體育
39 化學(9年級)
40 物理(8-9年級)
說 明:
1、光盤格式:VCD或DVD。
2、光盤要求:
2.1、光盤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出版物有關要求;
2.2、教學光盤必須是從2005年以來教育部對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教學光盤采購資格預審合格的供應商的產品。應涵蓋模式一、模式二和模式三的全部年級段和主要學科,同時應兼顧藝術(含音樂、美術)、體育(含健康教育)等學科。
2.3、所投教學光盤應符合我省項目地區學校使用的主要教材版本(項目地區小學及初中學生用書版本情況分別見附件一、附件二)。
2.4、教學光盤的內容應是項目學校各年級、各學科主要面向學生的課程教學類、教學素材類和專題教育類光盤。教學光盤的內容應符合新的課程標準要求,并與項目地區的現行教材配套。
2.5、教學光盤的內容符合遠程教育的原則和相應學段學生的學習心理。
2.6、教學光盤的教育性、科學性、藝術性和技術性符合教學要求;通過國家和省有關教育部門的審定。
3、教學光盤包裝方式:
3.1、教學光盤必須按規定在包裝盒和盤封上印有光盤格式、名稱、出版單位和版號等正式出版信息。
3.2、包裝盒和盤封上應印有適用版本、學科、年級(冊號)等信息;
3.3、碟片按單片或雙片分裝,應能避免盤面的劃傷;
3.4、包裝盒應適合農村中小學校分類保存,便于教師查閱、取用。
4、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
5、交貨地點:各項目縣(市、區)教育局指定的地點。
6、競標方式:被邀請的競標人可以同時投所有貨物,也可以選擇其中部分編號的貨物進行競標。
7、競標人的樣品須按要求進行包裝并在中標后予以封存。未中標的競標人樣品退回。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