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2007)建融招字第029號
1. 福州開發區長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招標編號為(2007)建融招字第029號的7號路延伸段雨水箱涵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F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項目的概況如下:
2.1. 工程建設規模為:該工程北起7號路與104國道連接處,南至閩江,全長520米,規格為2.0 4.0米,工程投資525萬元;本次招標項目為:7號路延伸段雨水箱涵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福州市馬尾區;
2.3. 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 已具備施工條件;
2.4. 總工期 120 日歷天。
2.5. 工程質量要求: 合格。
2.6. 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
3.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的時間為 2007 年 9 月 4 日至 2007 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 時 00 分至 12 時00分,下午 15 時 00 分至17 時 00 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出售地點為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工程量清單、電子文本)每份人民幣 100元。圖紙 200 元。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4.2.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不低于三級項目經理資質或三 級建造師資質(均須經年檢合格);且為本單位職工。
4.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4.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5. 資格審查內容和標準的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標須知和《專用本》的投標須知前附表及評標細則,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標項目采用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的評標方法。
6.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壹拾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7.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2007 年 9 月 29 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提交地點為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當持項目經理或建造師資質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的憑證。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招標人: 福州開發區長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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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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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591-83790306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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