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報建審字第[2007]083 |
|---|---|
| 加入日期: | 2007.09.06 |
| 截止日期: | 2007.09.13 |
| 招標業主: | 安溪縣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 |
| 招標代理: | 福建環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福建省 |
| 內 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格有效《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應持有相應專業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證書。 |
報建審字第[2007]083號
一、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安溪縣河濱南路過溪段市政道路工程(K0+260~K1+740)
建設地點:安溪縣城廂鎮過溪村
投資規模:總投資約800萬元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20日歷天(機動車道工期為100日歷天)
質量要求:合格
招標人:安溪縣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環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二、投標人必須具備: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格有效《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應持有相應專業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證書。
2.企業所在地銀行基本賬戶匯入的肆拾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投標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匯到招標人指定賬戶;賬戶名稱:安溪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安溪縣支行,賬號:35065640801226100001803。
3.投標保證金應于2007年9月26日17:00時前匯到的指定賬戶,憑證上應注明工程名稱并要求銀行錄入電腦。
三、本次招標工程實行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辦法,招標人采用資格后審的方法確定合格投標人,招標人出售招標文件(包括資格后審文件)實行不記名辦法,購買招標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證明。
四、獲取資格后審文件及招標文件時間:2007年9月7日至2007年9月13日(節假日休息PAN>時至11:30 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地點: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地址:***
五、招標文件、資格后審文件及施工圖紙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不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投標人應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簡圖自行踏勘項目現場;若有疑問,可要求澄清并于2007年9月18日 9:00至11:00 時前通過書面形式傳遞給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傳遞的書面形式疑問應列明招標項目名稱,但不得署名。
七、投標申請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將密封的投標文件于2007年9月27日15:00至15:30前送達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給招標代理機構,遲到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八、本項目招投標的其他要求,請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聯系。
招標人:安溪縣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環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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