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HTWZ2007-17 |
|---|---|
| 加入日期: | 2007.09.19 |
| 截止日期: | 2007.09.24 |
| 地 區: | 呼和浩 |
| 內 容: | 投標人經國家工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經稅務部門注冊登記的一般納稅人,符合投標項目經營范圍、信譽、資金狀況良好、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能獨力承擔民事責任,有能力供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標準的招標物資,并在鐵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辦理《交易許可證》的法人組織。 |
受中鐵電氣化局集團大包線電氣化改造工程指揮部、中鐵六局集團大包電氣化改造工程指揮部、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包惠電化工程指揮部、呼鐵局新客站建設工程指揮部的委托,呼和浩特鐵路局建設管理處作為招標人,對大包、包惠電氣化改造工程和呼和東站新建項目公安裝備的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及傳真:***
二、招標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國家七部委第12號令《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
3、國家七部委第27號令《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4、鐵道部第8號令《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
5、鐵道部鐵建[2006]83號《關于印發鐵路建設項目物資設備管理辦法的通知》。
6、呼和浩特鐵路局呼鐵建管函[2006]287號《呼和浩特鐵路局建設項目物資設備管理暫行辦法》。
7、呼鐵招標辦[2007]17號《關于大包、包惠電氣化改造工程和呼和東站建設項目公安裝備采購招標計劃的批復》。
三、資金來源:
鐵路建設資金。
四、招標方式
本次招標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在路局監察處和路局招標辦的監督指導下,由呼和浩特鐵路局建設管理處組織招標,在鐵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進行。
五、招標物資分包
本次招標為大包、包惠電氣化改造工程和呼和東站新建項目公安裝備第一次招標投標報名單位不足三家的包件,主要招標內容包括汽車、打印機、通訊設備等,招標物資劃為七個包件,詳見《招標物資分包清單》。招標人保留對招標設備數量的調整權利。
六、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經國家工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經稅務部門注冊登記的一般納稅人,符合投標項目經營范圍、信譽、資金狀況良好、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能獨力承擔民事責任,有能力供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標準的招標物資,并在鐵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辦理《交易許可證》的法人組織。
2、投標人在近三年內有過同類產品的良好供貨業績(相關業績原件備查)。
3、投標人必須具有投標產品生產商的正式授權書或產品代理授權證書。
4、投標產品應具有專業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產品質量檢測報告或合格證書。
5、生產企業及供應商必須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6、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法人,母公司、與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
七、投標人按下述信息參加投標活動
1、有意向的投標人必須于2007年9月24日17:00時前將投標申請表(部交表5)傳真至呼和浩特鐵路局建設管理處進行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