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FJLYCG2007-171-2 |
|---|---|
| 加入日期: | 2007.09.28 |
| 截止日期: | 2007.10.15 |
| 招標業主: | 龍巖市公安局 |
| 招標代理: | 龍巖市公物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龍巖市 |
| 內 容: | 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條件。歷年來參加政府采購,反映良好。 |
龍巖市公物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龍巖市公安局委托將對下列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文件編號:FJLYCG2007-171-2
2、招標項目內容:
本次招標項目為一個合同包。投標供應商所投的系統產品必須是福建省公安廳2007年05月16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安無線通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確指定的諾基亞、大吉、杭州優能3個廠家之一的產品(所投報產品必須為同一個品牌,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并根據本招標文件進行選型。具體參數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采購單位:龍巖市公安局,聯系人:林先生,聯系電話***
3、發售招標文件時間:2007年9月28日—2007年10月15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00-4:30)
4、發售招標文件地點:龍巖市閩西交易城行政服務中心二樓龍巖市公物采購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5、項目聯系人:郭先生,聯系電話:0597-2529181,傳真:***
6、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享有單獨關境地位的地區)注冊,所投貨物在其經營范圍內,并有能力按本次??物及服務的法人制造商或法人經銷商。
(2)只有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且與采購單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無直接利益關系、隸屬關系的供貨人才能參加投標。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參加投標。其中,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和響應能力。
(4)以聯合體投標并提交投標文件的,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的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聯合體成交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5)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條件。歷年來參加政府采購,反映良好。
(6)投標人按規定繳交投標保證金,自愿簽訂及誠信履行政府采購合同。
(7)投標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遵守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和招標投標程序,具有良好的信譽。
7、接受投標時間:2007年10月19日8:30-9:00。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07年10月19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時間以接受談判響應文件地點時鐘的時間為準)。
8、投標地點及開標地點:龍巖市閩西交易城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一),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投標人代表出席采購會。
9、招標文件售價:每份1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50元特快專遞費。
10、投標保證金壹萬元人民幣須于2007年10月15日16:30前繳至龍巖市公物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帳戶(以到賬為準)。
11、開戶行:龍巖中行交易城分理處
開戶名稱:龍巖市公物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860010121308091001
龍巖市公物采購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8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