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新鄉縣競爭性談判[2007]04 |
|---|---|
| 加入日期: | 2007.10.15 |
| 截止日期: | 2007.10.25 |
| 地 區: | 新鄉市 |
| 內 容: |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能力;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投標人應為獨立法人,具備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相關專業三級及以上項目經理資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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