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11.13 |
|---|---|
| 截止日期: | 2007.11.19 |
| 招標代理: | 湖北路港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湖北省 |
| 內 容: | (1)招標工程項目的規模:約3500萬。 招標范圍: 施工圖范圍內監理 。 (2)工程建設施工地點為 常福新城經濟開發區 。 |
1、武漢蔡甸經濟開發區常福新城辦事處(招標人)的常福新城9-10土地場平及道排監理工程,已由武漢市蔡甸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興建。現決定對項目的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招標工程項目的規模:約3500萬。
招標范圍: 施工圖范圍內監理 。
(2)工程建設施工地點為 常福新城經濟開發區 。
(3)計劃開工日期為2007年12月20日,總工期 300 日歷天。
(4)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凡對本工程感興趣的合格的監理企業均可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邀請參加投標。
4、參加本次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乙 級及以上和具有足夠資產及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監理企業。
5、投標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從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處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為2007年11 月 13日至2007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
6、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欲郵購,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份0元人民幣,招標人將立即以航空掛號方式向投標人寄送資格預審文件,但在任何情況下,如寄送的文件遲到或丟失招標人均不對此負責。
7、資格預審申請書必須經密封后,在2007年11月19日
17時以前送至招標人。申請書封皮上應清楚地注明“ 常福新城9-10土地場平及道排監理(工程項目和標段名稱)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
8、遲到的申請書(以申請書送達招標人的時間為準)將被拒絕。
9、招標人將及時將申請評審結果通知投標申請人。并預計于2007年11月22日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10、凡資格預審合格被邀請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通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招標人購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11、有關本項目投標的其他事宜,請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聯系。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湖北路港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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