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7.12.17 |
|---|---|
| 截止日期: | 2007.12.25 |
| 招標業主: | 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地 區: | 高州市 |
| 內 容: | 人民會堂維修工程施工 |
高州市人民會堂維修工程,經上級部門批準立項,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 工程名稱:高州市人民會堂維修工程
二、 建設單位: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三、建設地點:高州市中山路59號
四、招標工程概況:本工程是高州市文物保護單位高州人民會堂全面維修瓦面、金字架、天花等工程,主體建筑約1446平方米,總造價約110萬元。
五、招標范圍:瓦面、金字架、天花等工程。
六、質量及工期要求: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合格以上,工期為180日歷天。
七、資金來源:上級撥款
八、經資格審查符合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均可參加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九、
(1)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以上(含叁級)資質,同時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的施工企業。
(2) 參加報名的企業代表必須是該企業的正式職工。
(3) 擬派的項目經理必須是房屋建筑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同時具有省級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文物保護工程崗位維修專業人員培訓證書(合格)。
(4)茂名市地區外的施工企業須到茂名市建設局辦理備案手續。
十、報名資料:單位介紹信、法人證明書、法人代表委托書、投標企業投標報名表格 (高州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索取)、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公章);項目經理文物保護工程崗位培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公章);代理人的正式吸收調動手續、經勞動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公章),茂名市地區外的施工企業到茂名市建設局辦理備案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公章)。
報名資料請按以上順序打印封面目錄排列裝訂。
十一、報名時間及地點:2007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時,下午15:00至17:00時。地址:***
十二、聯系方式***
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0668)6670296
高州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 (0668)6697702
茂名市惠信工程招標代理事務所高州市分所(0668)6632833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