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2.16 |
|---|---|
| 截止日期: | 2009.02.23 |
| 招標業主: | 豐都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
| 地 區: | 豐都縣 |
| 內 容: | 項目實施規模:979.48公頃;資金來源:國家投資;預算投資額2400萬元。 招標范圍:設計文件載明的土地平整、農田水利、田間道路、農田防護等工程項目的施工。本項目分為兩個標段。Ⅰ標段內容:江洋村、南洋村土地整理項目;Ⅱ標段內容:大安村、鄒家村土地整理項目。 |
受招標人豐都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委托,對重慶市豐都縣江池鎮江洋等(4)個村土地整理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項目實施規模:979.48公頃;資金來源:國家投資;預算投資額2400萬元。
招標范圍:設計文件載明的土地平整、農田水利、田間道路、農田防護等工程項目的施工。本項目分為兩個標段。Ⅰ標段內容:江洋村、南洋村土地整理項目;Ⅱ標段內容:大安村、鄒家村土地整理項目。
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滿足以下條件,均可購買招標文件參與本工程施工投標。
(一)經年檢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項目現場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技術負責人須具備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造價員、材料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須具備上崗證書)原件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其中擬派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
(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時需出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參加報名的除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外,還應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原件;委托代理人須是擬派駐該工程的項目經理。
(四)投標人在近三年沒有違法違紀投標、嚴重違約和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等不良記錄。凡近三年被市國土房管局列入不良企業名單的單位,不能參加本次投標。
(五)一個投標人只能參加一個項目的一個工程施工標段投標,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擬派項目管理人員任一成員未承擔在建市級以上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或中標本批次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
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套(售后不退)。
報名時間:2009年2月17日至2009年2月23日9:00 ~ 17:00截止(節?點:重慶市渝中區大溪溝街12號華信大廈15—3(重慶宏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招標人:豐都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宏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電話/傳真:***
取系人:黃先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