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2.23 |
|---|---|
| 截止日期: | 2009.03.02 |
| 招標業主: | 廣州科美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建設規模: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日輸送污水規模5萬噸,污水管網約2.5km,穿越水利河堤管道工程等 |
穗計城[2003]11號文 批準及廣東省增城市污水處理廠BOT合同規定,廣州科美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作為增城市污水處理廠截污干管工程(何屋污水提升泵站至夏街接水口區間段)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施工監理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增城市市政管理局為本項目主管部門。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項目名稱:增城市污水處理廠截污干管工程(何屋污水提升泵站至夏街接水口區間段)施工監理
二、招標單位:廣州科美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胡小姐 聯系電話***
項目主管部門:增城市市政管理局
聯系人:蔡小姐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小姐 聯系電話***
三、工程地點: 增城市荔城街相江路段等
四、招標內容:本項目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結算期、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及竣工結算完成、質量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
五、建設規模: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日輸送污水規模5萬噸,污水管網約2.5km,穿越水利河堤管道工程等。
六、項目總投資:約3000萬元。 預計發包價:78.10萬元。
最終按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價為基數計算監理費
七、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9年 3 月2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九、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掛綠路12號)
十、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即在法律和財務方面均為獨立,按商業法律經營;
2、投標申請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格證書;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1)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令第158號"執行)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02號"執行)
4、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且其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5、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告知性備案信息已在廣州城市建設網上公布
6、投標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沒有處于被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7、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8、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8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8名,擇優選取前8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招標人分析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
1、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見附件一);
2、資格預審擇優評分的證明材料(見附件二);
3、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及擇優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報名時需攜帶原件以供核查,核對后當場退還。招標代理機構和投標申請人雙方代表簽字確認投標報名資料的核對情況,并當場由投標申請人將報名資料密封(自備密封袋)。
十三、各報名單位按以上資料順序打印目錄和頁碼,裝訂成冊,一式兩份,每頁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章。投標申請人對其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和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或隱瞞情況者,招標人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十四、招標人對資格預審結果不作任何解釋。
十五、本公告在廣東投資招商網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廣東投資招商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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