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批準,廣州新中軸建設有限公司現對廣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區市政交通項目生活垃圾收集系統項目工程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廣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區市政交通項目生活垃圾收集系統項目工程施工監理
二、招標單位:廣州新中軸建設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市政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盧小姐 聯系電話***
三、建設地點:位于廣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區。
四、招標內容、規模及標段劃分:
廣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區市政交通項目生活垃圾收集系統項目工程施工監理,包括工程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驗收結算期、質量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協調以及設備監造、驗貨、旁站等監理規范包括的所有內容。規模為珠江新城核心區(包括海心沙島)市民廣場片區,西塔片區,東塔片區以及地下空間片區4套真空管道垃圾輸送系統。壓縮站設計規模為100噸/天,設計使用年限為30年。站內共設有8臺垃圾分離器及壓實機,14個集裝箱(8用6備),18臺抽風機,4組除塵器及除嗅設備,4臺空氣壓縮機等主要設備安裝。
五、預計發包價: 約300萬元
六、資金來源:城建資金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8年2月27日----2008 年3月2日
上午:9:00 ---11:30 下午:14:00 —— 16: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 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 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1)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同時具備機電安裝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行)
(2)同時具備機電安裝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02號”文執行)
3、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機電安裝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4、投標人須承諾投標企業及擬擔任項目總監(項目負責人***
5、投標人已按照附表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6、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7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7名時,擇優選取前7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
2、 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見附件一);
3、 資格預審擇優評分的證明材料(見附件三、四);
4、 投標單位(監理)資格預審擇優評分表(見附件五)
以上資料如是復印件的,需加蓋單位公章。所提交的資料按以上順序排列并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一式兩份,一正一副,若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在報名時提交,各投標單位同時自備文件密封紙袋,以便現場密封報名資料。
十二、其他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業主有權到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績資料的項目業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格預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2、本次招標詳細信息請查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所有信息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
3、 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
廣州新中軸建設有限公司
廣州市市政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