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逍林2009(006)號 |
|---|---|
| 加入日期: | 2009.02.28 |
| 截止日期: | 2009.03.04 |
| 招標業主: | 逍林鎮村鎮建設辦 |
| 地 區: | 慈溪市 |
| 內 容: | 工程造價: 17萬元左右 |
逍林鎮逍林大道與新橫路交叉口信號燈工程
編號:逍林2009(006)號
1、 招標人名稱: 逍林鎮村鎮建設辦 地點: 逍林鎮
2、 工程名稱:逍林鎮逍林大道與新橫路交叉口信號燈工程
3、 工程地點: 逍林鎮
4、 項目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5、 工程造價: 17萬元左右
6、 工程規模:紅綠燈信號燈4組、人行橫道燈4組、管道200米
7、 工程類別: 市政三類
8、 資金來源:自籌和補助
9、 要求:合格
10、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招標范圍:包工包料
11、 標段:一個標段 工期要求: 20日歷天
12、 投標人資格要求: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資質的獨立法人
投標單位從業人員要求:具有相應項目經理叁級(限本地注冊企業)或貳級及以上建造師一名【需通過三類人員考核(項目負責人***
13、投標保證金:1萬元 收款單位:逍林鎮政府基本建設戶
開戶銀行:逍林農村合作銀行95090101302053003
保證金及至時間:2009年 3 月 4 日下午4:00
14、報名時間: 2009 年 3月 2 日至 2009年 3 月 4 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 8:30—11:00 下午政府辦證中心建設管理窗口 聯系人***
16、報名資料:單位介紹信原件和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建造師)資質證書、項目經理工作手冊和三類人員考核證(項目負責人***
17、資格審查方式: 后審 時間和地點:2009年 3月10 日上午 9時逍林鎮建設工程招投標分中心。(見招標文件)
18、資格審查要求:
(1)企業法定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攜帶法人代表委托書到場,并隨帶企業營業執照、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建造師)資質證書、項目經理工作手冊和三類人員考核證(項目負責人***
(2)報名單位需對報名資料完整性、正確性負責;資格審查時按后報名先審查的次序進行。
(3)出現如下情況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3.1報到投標申請人名稱時,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項目經理不在場或未帶本人身份證;
3.2未能當場即時提供前述第18條(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3未及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19、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報名時領取
20、其它說明:(1)本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詳情以招標文件為準;
(2)投標申請人在截止資格審查時不得有慈溪市本級、寧波市本級、浙江省本級及公司注冊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查處并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為記錄;
(3)潛在投標人需對報名資料完整性、正確性負責。
(4)本工程評標辦法為費率評標法。
21、鎮級招標投標分中心 聯系人:陸柯強 聯系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