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3.05 |
|---|---|
| 截止日期: | 2009.03.12 |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水環境建設開發公司 |
| 招標代理: | 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福州市 |
| 內 容: | 工程投資約 900 萬元; |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榕市政[2009]排001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08年城區污水管網改造工程已由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榕發改基建【2008】26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市水環境建設開發公司,招標人為福州市水環境建設開發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工程投資約 900 萬元;
2.2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基本具備三通一平的施工條件;
2.3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
2.4工程建設地點為 福州市城區 ;
2.5計劃開工日期為 2009 年 4 月 15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09 年 10 月 12 日,工期 180 日歷天;
2.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 標準。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
3.2投標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3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外的投標人還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文件規定在榕登記備案;
3.4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5投標人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投標人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中從業限制的當事人;
3.7投標人沒有因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相應項目投標;
3.8投標人凡屬于《關于公布2007年度建筑業企業資質檢查限期整改企業名單的通知》(閩建筑【2008】36號)中的企業且未進行整改并補辦資質檢查手續的,其資格不合格;
3.9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并具備《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及《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人申請人單位名稱一致且無在建工程;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外的投標人,其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從本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10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個人執業注冊證或崗位證等證書上的單位名稱均應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名稱不一致的,已辦理好變更手續,否則,其資格評審不合格;
3.11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17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3.12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申請人可從 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處獲取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時間為 2009 年 3 月 6 日至 2009 年 3 月 12 日,每天上午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2:30時至5:00時(公休日、節假日除外,以北京時間為準,余同)。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00元,招標圖紙每套人民幣400元。招標文件及圖紙售后不退。
4.3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09 年 3 月 31 日 9 時 00 分,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7、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百分制綜合評分辦法。
8、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水環境建設開發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350004 聯系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0591-83830880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350001 聯系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0591-87675329 聯系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