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3.17 |
|---|---|
| 截止日期: | 2009.03.23 |
| 招標業主: | 莆田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莆田市 |
| 內 容: | 工程規模: 約2000萬 |
1、莆田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擬建的莆田市河濱南路市政工程(荔涵大道—延壽山莊)已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工程性質:市政工程 工程規模: 約2000萬
招標范圍:以施工圖及說明、工程預算為準 工程質量:合格
建設地點:龍橋辦事處泗華村,龍橋村 要求工期:200日歷天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3、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3.1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不分主、增項差別)。根據莆田市建設局[莆建管(2008)41號文]及莆建管[2008]73號文規定在莆田市內備案登記通過的企業。注冊建造師(含臨時)須是申請人本企業職員(以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含臨時)上的工作單位為準),具備市政類專業二級及以上資質。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3.2近三年內,沒有被本市縣區級以上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記入不良行為的。
4、招標人將以不記名方式發售招標文件(含預算書、施工圖紙等)。招標文件(含預算書、施工圖紙)每套售價人民幣 1000 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 肆拾壹萬柒仟元整(¥417000元),投標保證金手續須在截標前自行辦妥,辦理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6、本工程投標申請人于開標前不得向招標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標信息。
7、本工程采用經評審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8、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3月23日,每天上午8時 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 時00分至5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莆田市政府機關7號樓一層大廳)。
9、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等材料時,先給購買人開具不署投標人名稱的費用交納憑證。開標后,購買人再憑交納憑證向招標人索取發票。
10、投標人可以在網上下載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招標文件等資料進行投標,書面招標文件與網上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時,以書面招標文件為準,因在網上下載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招標文件等資料而產生的失誤、風險由投標人自負。
11、招標公告未盡事宜見招標文件。
招標人:莆田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人:福建昇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劉先生 聯系人***
電話/傳真:0594-2393566 電話/傳真:***
其它條件
報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投標中心(莆田市政府機關7號樓一層大廳)
報名開始時間 2009-03-17 8:30 時
報名截止時間 2009-03-23 17:00 時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