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4.09 |
|---|---|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
| 招標代理: | 廣東重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東省 |
| 內 容: | 周邊道路—黃云路西延線工程土建施工一、二標 |
1、原招標公告第九、6“投標人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規模類似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注: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現修改為“投標人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注: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2、刪除資格審查文件中對附件二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第11項的修改。
3、將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第12項“投標人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修改為“投標人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4、刪除招標文件對于投標須知第13.4款的修改。
5、刪除招標文件對開標、評標及定標辦法辦法一第42.3.1款的修改。
除以上修改內容外,其他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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