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穗發(fā)改社[2007]94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 廣州市黃埔區(qū)港灣小學現對黃埔區(qū)港灣小學校園改造第一期工程施工進行施工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黃埔區(qū)港灣小學校園改造第一期工程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黃埔區(qū)港灣小學
聯系人:鄧主任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建筑工程監(jiān)理公司
聯系人:朱工 聯系電話***
招標監(jiān)督機構:廣州市黃埔建設局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黃埔區(qū)港灣路西二街8號(港灣小學內)
四、項目概況:埔區(qū)港灣小學南樓改造工程,建筑面積約1946m2,包括:土建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電氣照明系統、消防工程等(詳見施工圖紙)。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標段;招標內容 :埔區(qū)港灣小學南樓改造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電氣照明系統、消防工程等(詳見施工圖紙);規(guī)模:建筑面積約1946m2
預計發(fā)包價:約98萬元
六、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
2009 年4月 17 日---- 2009年 4 月 17 日上午: 09:30—11:30 下午: 14:30—16:3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
廣州市黃埔區(qū)港灣路西二街8號黃埔區(qū)港灣小學一樓會議室。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總承包三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6、投標人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yè)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yè)績規(guī)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yè)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選擇性條款。本地招標項目應以廣州市業(yè)績?yōu)闇剩潜镜卣袠隧椖靠梢杂烧袠巳俗远ǎ?
7、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關于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9、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方式二(適用資審通過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其最后一次公開招標應取消第九、6點的投標人業(yè)績資格條件。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擇優(yōu)(如有)按照資格審查文件(附件一)進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fā)〈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 兩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 60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采用擇優(yōu)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的,擇優(yōu)所用資料在《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標明為“擇優(yōu)資料”,投標申請人如不提交這部分資料,不被認定為資審不合格,但將影響投標申請人的擇優(yōu)結果。
十五、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本次招標的招標監(jiān)督機構署名投訴。
十七、本公告在黃埔信息網媒體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黃埔信息網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黃埔信息網發(fā)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12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2009年4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