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4.14 |
|---|---|
| 截止日期: | 2009.04.21 |
| 招標業主: | 廣州南嶺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廣州穗峰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大沙頭二馬路49-51號鐵路經濟適用住房工程施工監理,地下二層,地上二十層(其中裙樓四層、塔樓十六層),總建筑面積20038平方米,鐵路專用管線遷移等 |
根據發改投資[2003]492號文 的批準,大沙頭二馬路49-51號鐵路經濟適用住房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稱:大沙頭二馬路49-51號鐵路經濟適用住房工程施工監理
二、招標單位:廣州南嶺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 任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穗峰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陳工 聯系電話***
三、建設地點: 廣州市越秀區大沙頭二馬路
四、招標內容、規模:大沙頭二馬路49-51號鐵路經濟適用住房工程施工監理,地下二層,地上二十層(其中裙樓四層、塔樓十六層),總建筑面積20038平方米,鐵路專用管線遷移等。
包括施工范圍內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以及保修期全過程監理。
五、預計發包價: 120萬 ;
六、資金來源: 自籌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9 年4月20日— 2009 年4月21日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2:00 —4: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1)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 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行)
(2)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 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02號”文執行)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4、投標人須承諾投標企業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總監在投標報名截止前已在廣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備案(有關企業在廣州市建委辦理告知性備案情況以廣州城市建設網公布為準);
5、投標人2005年11月至今在廣州地區獨立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及類似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8、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9、投標人與本項目的招標人、設計單位、招標代理均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10、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7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7名時,擇優選取前7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格預審資料內容按《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見附表一)。各項資料須按順序排列并、打印頁碼,一式兩份,一正一副,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時必須提供原件核查,投標人在經原件核查后用自備的資料袋將報名資料進行密封。報名時,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證明書中的被委托人親臨現場(須帶有效身份證備查驗),否則為無效報名。
十二、報名、資審文件的總監理工程師應與投標文件以及中標后實際擬派駐本項目現場的總監理工程師一致,不得更換,否則,導致的后果由投標人負責。
十三、其他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業主有權到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績資料的項目業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格預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2、本次招標詳細信息請查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所有信息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
3、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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