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榮政采〔2009〕28號 |
|---|---|
| 加入日期: | 2009.04.19 |
| 截止日期: | 2009.04.22 |
| 招標業主: | 榮縣市政設施管理所 |
| 招標代理: | 榮縣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四川省 |
| 內 容: | 項目簡述 1、項目名稱:市政所舊城區路燈電纜恢復工程(第二次)。 2、概述:電纜敷設、控制器制作安裝等,詳見采購文件。 3、工期:自中標成交之日起30日內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資金來源:預算內經費。 5、付款方式:本工程不預付款,具體付款方式見采購文件。 |
我中心受采購單位委托,擬采購《市政所舊城區路燈電纜恢復工程》,因第一次采購廢標,擬再次進行采購,現公告如下:
一、縣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簡稱招標人):榮縣政府采購中心。
二、采購單位(業主):榮縣市政設施管理所。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標書編號—— 榮政采〔2009〕28號。
四、項目簡述
1、項目名稱:市政所舊城區路燈電纜恢復工程(第二次)。
2、概述:電纜敷設、控制器制作安裝等,詳見采購文件。
3、工期:自中標成交之日起30日內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資金來源:預算內經費。
5、付款方式:本工程不預付款,具體付款方式見采購文件。
6、投標人應具備以下基本資質條件:
6-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法人;
6-2持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施工企業取費證》;
6-3其他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
五、獲取談判文件(以下簡稱標書)
1、發售時間: 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4月22日12:00分止(北京時間,節假日不休,逾期不售)。
2、發售單位:榮縣政府采購中心(榮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3、標書售價(人民幣):¥200元/份,售后不得轉讓,也不退。參加了第一次投標的供應商投標資格繼續有效,免費領取本次采購活動的標書.
4、購買標書時請帶好以下資格證明文件備查:
4-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國稅或地稅)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企業取費證》;
4-2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鮮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則不需此件;
4-3若因年審或處于換、發證期間暫無法提供有效原件或復印件的,須提供發證部門出據的證明資料;
4-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被授權人(或稱受托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則不需此件);
5、聯系人***
六、談判會、投標(報價)和評定標:
1、投標(報價):投標人以書面簽到方式投標。
1-1投標起止時間:2009年4月22日13:30-14:30分。
1-2投標地點:榮縣政府采購中心開評標會議室(政務服務中心六樓)。
1-3投標保證金¥10000元。
1-4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把保證金和投標資料遞交給招標人,否則招標人將拒絕其參加談判會,遲到的投標將被拒絕。對投標人提交的證照原件,在談判會結束后退還投標人。
2、談判會和評定標:招標人將在2009年4月22日14:30舉行談判會,并現場評定標,所有投標人必須派代表參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四月十九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