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東采公〔2009〕156號 |
|---|---|
| 加入日期: | 2009.04.20 |
| 截止日期: | 2009.05.12 |
| 招標業主: | 東莞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
| 招標代理: | 東莞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東莞市 |
| 內 容: | 辦公室無線電干擾機 |
項目名稱: 東莞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無線電干擾機采購項目
采購編號: 東采公〔2009〕156號
采購目錄: 貨物類\專用設備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供應商投標資格: 1、具有投標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若非所投設備生產廠家,投標人須提供設備廠家的授權書或具有經銷證明的供應商。 3、投標單位注冊資金不少于150萬元人民幣。 4、投標人必須在珠江三角洲范圍內設有獨立的售后/技術服務中心,須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合作協議。 5、各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主動填報參加本次投標價前三年內有無受各級管理部門的處分或處罰(含其授權服務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動填報而被事后發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6、凡兩家或以上供應商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有如下情況的,一經發現,將視同串標處理:(1)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為同一股東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為其他公司最大股東的。 3.7投標人須投全部貨物。(附加說明:1、未在東莞市政府采購網注冊的供應商購買標書時需攜帶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營業執照;2)國稅、地稅的稅務登記證;3)銀行開戶許可證;4)組織機構代碼證;5)ISO9001/14001認證(如果有)。2、購買了招標文件,而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請在開標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若該項目因不足三家而導致重新采購,未予書面通知的供應商將被取消重新參加該項目投標的資格。3、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的條款有疑義的,請于開標三個工作日前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獲取文件開始時間: 2009年04月21日 08:30
獲取文件截止時間: 2009年05月12日 17:30
獲取文件地址:***
采購文件售價(元): 150.00
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09年05月13日 08:30
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09年05月13日 09:30
文件遞交地址:***
開標時間: 2009年05月13日 09:30
開標地址:***
采購人名稱: 東莞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東莞市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經辦人名稱: 黃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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