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5.01 |
|---|---|
| 截止日期: | 2009.05.15 |
| 地 區: | 通遼市 |
| 內 容: | 辦公設備:第一包:筆記本電腦;第二包: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傳真機、攝像機、照相機等;第三包:臺式電腦;第四包:安全防范設備,防火防磁柜;第五包:便攜式審訊一體機;第六包:多媒體示證系統;第七包:多媒體示證系統;第八包:審訊系統;第九包:數字化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象設備 |
招標編號:TZC2009-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2009年通遼市政府采購目錄》的規定,通遼市政府采購中心擬對通遼市檢察院辦公設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特邀請國內具備向采購機關提供貨物和服務能力的合格投標人前來投標。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同時,合格投標人必須達到以下商務要求:
1. 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2. 具有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產品代理證明書;
3.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 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5. 在以往的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違紀、違約行為。
(一) 招標項目名稱:通遼市檢察院辦公設備項目
(二) 招標項目內容:辦公設備:第一包:筆記本電腦;第二包: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傳真機、攝像機、照相機等;第三包:臺式電腦;第四包:安全防范設備,防火防磁柜;第五包:便攜式審訊一體機;第六包:多媒體示證系統;第七包:多媒體示證系統;第八包:審訊系統;第九包:數字化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象設備
注:第五、六、七、八、九包需供應商攜帶樣品于2009年5月25日上午8:00-11:30送到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2009年5月25日下午2:00在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展示樣品
(三) 交貨日期:簽訂購貨合同起15日內交貨
(四) 交貨地點:通遼市檢察院(由檢察院分配到各旗縣市,詳見配置表)
(五) 招標文件領取方法、地點及截止時間:
1、標書領取方法:預投標供應商以投標保證金到采購中心帳戶為依據領取招標文件。(非本地供應商采購中心在收到投標保證金后負責發送招標文件電子郵件***
2、領取地點:通遼市政府采購中心(通遼市紅十字會四樓)。
3、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2009年5月4日— 2009年5月15日下午4:30止
4、未中標者在標會結束后退還投標保證金,但對不按時參加標會者,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六) 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收取截止時間:2009年5月4日—2009年5月15日下午4:30。
2、投標保證金金額:第一包:4000元;第二包:2500元;第三包:7000元;第四包:1000元;第五包:5000元;第六包:1000元;第七包:1000元,第八包:1000元,第九包:1000元(投標保證金均無息)。如通過銀行匯款,以到戶為準。
3、收款單位名稱:通遼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 戶 行:中行民主路支行
帳 號:302 488 480 91001
注:未按規定期限交納投標保證金或未按規定報送投標文件的恕不接受。
請各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屆時參加。出席會議的代表,請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代表授權書。
(七) 投送標書地點:通遼市政府采購中心(通遼市紅十字會四樓)。
(八) 開標時間: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
開標地點:通遼市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通遼市紅十字會四樓)。
(九) 若有疑問或須澄清的內容,請按下列方式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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