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ZGZB[2009]031 |
|---|---|
| 加入日期: | 2009.05.09 |
| 截止日期: | 2009.05.13 |
| 招標業主: | 秭歸縣茅坪鎮人民政府 |
| 地 區: | 湖北省 |
| 內 容: | 中壩子村巖屋灣橋頭公路技術標準為山嶺重丘四級,設計時速20?/h,路基標準寬度5.5m,泥結碎石路面,總里程長約4.5公里。本次招標進行道路硬化3.0公里,道路硬化時路基寬度不足5.5m的需砌筑擋土墻進行擴建。道路縱橫坡度的控制,可根據現狀進行調整,橫坡可按1%坡向水溝,縱坡要求線形流暢,無坑洼。 |
項目編號:ZGZB[2009]03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秭歸縣茅坪鎮中壩子村巖屋灣橋頭公路硬化工程施工,己由國務院三峽辦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秭歸縣茅坪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移民專項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秭歸縣茅坪鎮人民政府。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茅坪鎮中壩子村巖屋灣橋頭公路技術標準為山嶺重丘四級,設計時速20?/h,路基標準寬度5.5m,泥結碎石路面,總里程長約4.5公里。本次招標進行道路硬化3.0公里,道路硬化時路基寬度不足5.5m的需砌筑擋土墻進行擴建。道路縱橫坡度的控制,可根據現狀進行調整,橫坡可按1%坡向水溝,縱坡要求線形流暢,無坑洼。
2.2工程建設地點:秭歸縣茅坪鎮中壩子村。
2.3計劃開工日期為2009年5月28日,竣工日期為2009年8月31日,工期95天。
2.4招標范圍:設計圖紙范圍內的路基整治、道路硬化工程、跨徑1米(含1米)以下的涵溝、擋土墻砌筑等。
2.5工程質量等級:要求達到公路工程國家施工驗收相關規范之合格標準。
2.6工程安全要求:達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標準,無安全責任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備公路橋梁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具有足夠資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業。并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資格等級:建造師具備二級及以上資格;
(4)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
(5)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其它管理人員:具有合法有效上崗證件的“施工、質檢、安全、預算、材料等管理人員”;
(6)具備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必須是擬承擔該項目的項目經理。
本工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的標準和條件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同一委托人不得用多個資質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5月9日至2009年5月13日(節假日工作照常),每日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2:30時至5:3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316室)持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購買招標文件和領取相關資料。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800.00元,售后不退。投標保證金金額叁拾萬元(¥:300000.00元),由縣綜合招投標中心代招標單位收取。投標保證金由投標申請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匯入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未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在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還。
4.3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單位基本帳戶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帳戶(投標保證金的退回辦法詳見招標文件):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秭歸支行
戶 名:秭歸縣非稅收入管理局
帳 號:42201338501050041307
款項到帳后,投標申請人憑銀行進帳回執單及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1份),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9年5月20日上午9時00分,地點為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大會議室)。
5.2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大會議室),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招標人接收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09年5月20日上午8:00時---9:00時。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招標公告發布起始時間為2009年5月9日。
7.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人***
招標人:秭歸縣茅坪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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