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BCZ2009-32 |
|---|---|
| 加入日期: | 2009.05.12 |
| 截止日期: | 2009.05.20 |
| 招標業主: | 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 |
| 招標代理: | 上海申權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上海市 |
| 內 容: | 采購內容:18米公安巡邏艇 采購數量:1艘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上海申權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委托,為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水上派出所公安巡邏艇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水上派出所公安巡邏艇采購
采購內容:18米公安巡邏艇
采購數量:1艘
招標編號:BCZ2009-32
一、 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 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登記的最遲應在開標前完成登記手續。
3.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4.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具有良好的銷售業績,誠實守信;
5. 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生產能力;
6. 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登記的,滿足國家強制性資格要求,并能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經國家主管機關認可的能夠承擔制造200總噸和1000kw以上造船能力的造船企業
(2)具有船舶設計的經營范圍
7. 聯合體:如果投標人以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應滿足上述第6款要求。聯合主體應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并且聯合體中的合作單位不得超過2家,合作單位至少滿足第6款要求中的一項。
二、 報名需要提交的資料
符合上述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報名時須攜帶下列資料(原件驗看,復印件留存;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一)投標人需提交: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2. 企業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及復印件;
3. 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經國家主管機關認可的能夠承擔制造200總噸和1000kw以上造船能力的造船企業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 經營范圍中有船舶設計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聯合體報名需另外提交:
聯合體協議書,各聯合體合作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資質證明。
三、 報名時間
上海申權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5月12日至5月20日,每天9:30~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接收投標申請人的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另行通知。
四、 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1. 報名地點:上海申權招標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市淞滬路98號平盛大廈2215室)
2. 聯系人***
3. 電 話:***
傳 真:***
招標代理單位:上海申權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如果供應商認為本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或者技術規格中存在傾向性或排斥性的內容的,可以分別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或者投標截止時間之前直接向上海申權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詢問或質疑。
上海申權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2日
(2009-05-12/2009-05-20)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