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XZ2009061 |
|---|---|
| 加入日期: | 2009.05.13 |
| 截止日期: | 2009.05.19 |
| 招標代理: | 宣州區招投標中心 |
| 地 區: | 宣州區 |
| 內 容: | 20臺辦公用臺式電腦 |
因部分區直單位辦公需要,宣州區招投標中心現向社會公開詢價采購20臺辦公用臺式電腦。請符合詢價要求并可完全響應本詢價函的供應商根據采購項目清單要求提交報價函。
一、采購項目編號:XZ2009061
二、采購項目清單:E5200/2G/250G/19液晶聯想商用機
三、詢價要求:
1、供應商資格: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的合格企業法人。
2、報價函構成:供應商應提交經供應商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有效報價(單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售后服務承諾書(加蓋公章)、產品的說明書(或產品介紹彩頁)。
3、報價:供應商以人民幣填報貨物的唯一單價。任何多方案的報價將不予接受。供應商自行考慮市場風險,所報價格應包含貨物稅金、運費和在采購人指定地點卸貨及安裝調試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合同主要條款:供應商的報價一經本中心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交貨期限為15天;付款條件:不預付貨款,全部供貨驗收合格并安裝調試后,付合同價款90%,余款10%作質保金,半年后付清。
5、報價函遞交:供應商應將報價函裝訂成冊、密封并在信封上標明詢價函編號、供應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投標保證金:
供應商遞交報價函前,必須提交規定的投標保證金。評審時供應商沒有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招投標中心有權拒絕接受其報價函。
招投標中心和采購人的利益在因供應商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規定的條件從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中獲得補償。
1、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
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投標保證金應在詢價截止后10天內保持有效,不計利息。
3、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招投標中心將沒收供應商投標保證金:
A.供應商在詢價函中規定的有效期內撤回其報價;
B.成交供應商在規定期限內未能簽訂合同的;
C.供應商有串通、提供虛假資料等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
4、成交供應商需向招投標中心交納0.5%招標服務費。
五、評審原則:
本項目將采用“質量第一,價格優先”的評審原則。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以供應商報價最低者確定成交供應商。由采購單位與其簽訂《采購合同》。本項目的采購單位為宣州區檢察院。
六、報價函遞交時間及地點:2009年5月19日下午3:30時前;
報價函遞交地點:宣州區招投標中心五樓開標廳(宣城市梅溪路302號)。
開標時間:2009年5月19日下午3:30時
聯系人:周先生;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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