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5.14 |
|---|---|
| 截止日期: | 2009.05.21 |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天河棠東經濟發(fā)展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廣東達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 內 容: | 規(guī)模:1幢地上18層(部分2、6層),地下2層,基坑開挖深度為-12.5米;建筑面積約21000平方米。預計發(fā)包價:約7900萬元 |
根據 080106749910174號、穗國土建用字[2008]261號、穗規(guī)建證[2008]3894號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廣州市天河棠東經濟發(fā)展有限公司現(xiàn)對6層設計辦公樓、16層設計酒店工程各1幢(以2層地下室及2層裙樓相連)[自定名:棠東村綜合辦公樓]進行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6層設計辦公樓、16層設計酒店工程各1幢(以2層地下室及2層裙樓相連)[自定名:棠東村綜合辦公樓]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天河棠東經濟發(fā)展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鐘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達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羅小姐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監(jiān)督機構: 廣州市天河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北棠下街棠東村中山大道899號
四、項目概況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guī)模和預計發(fā)包價:招標內容:包括土建(含深基坑)、裝修、室內水電設備安裝、室外管網、市政、綠化等,具體情況詳見施工圖。規(guī)模:1幢地上18層(部分2、6層),地下2層,基坑開挖深度為-12.5米;建筑面積約21000平方米。預計發(fā)包價:約7900萬元。
六、資金來源:自籌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1]: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5 月 21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5 月 22 日
報名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shù)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壹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注:建造師的專業(yè)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工程規(guī)模標準(試行)》
6、投標人自 2007 年 1月 1 日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公共建筑工程業(yè)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與本項目同當規(guī)模的同類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yè)績規(guī)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yè)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注: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7、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關于聯(lián)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9、擬派施工管理架構人員設置必須滿足工程施工和報建需要,必須配備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11、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12、提供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完整的2006年度~2007年度企業(yè)財務報表(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xiàn)金流量表)復印件及會計師事務所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其中凈利潤要求為正數(shù);企業(yè)2006年至2007年有效的完稅證明(以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為準)。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采用擇優(yōu)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少于等于20名時,擇優(yōu)選取前 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20名時,擇優(yōu)選取前20名并從中抽取 12名的投標申請人成為正式投標人。
4、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其最后一次公開招標應取消第九、6點的投標人業(yè)績資格條件。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擇優(yōu)(如有)按照資格審查文件(附件一)進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fā)〈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2份,1份正本1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90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采用擇優(yōu)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的,擇優(yōu)所用資料在《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標明為“擇優(yōu)資料”,投標申請人如不提交這部分資料,不被認定為資審不合格,但將影響投標申請人的擇優(yōu)結果。
十五、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2]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本次招標的招標監(jiān)督機構署名投訴。
十七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12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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