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閔采招2009-054 |
|---|---|
| 加入日期: | 2009.05.19 |
| 截止日期: | 2009.05.25 |
| 招標業主: | 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 |
| 招標代理: | 閔行區招標投標中心 |
| 地 區: | 上海市 |
| 內 容: | 內容及數量(具體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包件一:9所學校 包件二:7所學校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標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及閔行區招標投標中心委托,對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技防工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特邀合格的投標人參加報名。
本項目分2個獨立包件,投標人可投其中1個或2個包件。
一、項目概況
1、項目編號:閔采招2009-054
2、項目名稱: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技防工程項目
3、采購內容及數量(具體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包件一:9所學校
包件二:7所學校
4、項目預算:
包件一:1187873.00元
包件二:1104102.00元
二、合格的投標人
1、必須為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登記的供應商,未在該網登記的供應商,必須到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
2、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及相應的經營范圍;
3、如果供應商所提供的主要貨物不是供應商自己制造的,供應商提供制造廠家的正式授權證明或提供合法獲得該貨物及售后服務支持的有效證明(主要產品是指工控式數字硬盤錄像、彩色攝像機、總線制報警主機、張力式電子圍欄);
4、具有公安部門頒發的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貳級資質以上(含貳級);
5、具有固定的維修場所和維護、維修技術人員,能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三、需提交的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
3、公安部門頒發的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貳級以上資質證書(含貳級);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5、被授權代表身份證。
注:以上資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 原件審閱后退回。
四、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09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報名地點: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標有限公司(瞿溪路350號1707室)
(三)發售文件:報名截止后統一發售招標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人: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閔行區招標投標中心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如果潛在投標人認為本采購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或者采購內容中存在傾向性或排斥性的內容,可以在購買標書截止時間或者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標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關證明資料。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