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5.19 |
|---|---|
| 截止日期: | 2009.06.08 |
| 招標業主: | 縣第五中學 |
| 地 區: | 盱眙縣 |
| 內 容: | 食堂商店 |
項目編號:XYZCP2009018
受縣第五中學委托,盱眙縣招投標管理中心現對第五中學對部分服務項目的經營管理權進行公開競標,現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競標承包的是后勤部門的學校食堂小店,小店面積約為80平方米,食堂一樓面積約為600平方米,食堂小店用電、用水單獨裝表、核算,按表上數字由乙方付給學校電費、水費,具體情況請意向參與競標人自行到縣第五中學考察。承包經營期限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二、本次競標采用無聲有底無輪次報價競標形式,取最高報價者確定中標人,不達底價不成交。在中標后4小時內交清三年承包金。
三、有關本次競標的規則和承包經營協議樣本在縣招投標中心報名點向公眾發放,所有咨詢答復以書面形式為準。
四、參加競標人須交報名費200元,市場活動證50元/人,(不論中標與否,一律不退還)。并在報名前向招投標中心帳戶存入15萬元投標保證金和6萬元安全保質金,不中標當天辦理退還手續,憑學校出具同意退還證明后,方可退還。中標后保證金可沖抵承包金,安全保質金在無安全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每年學校退還承包人2萬元,中標人中標后向招投標中心交納總承包金的千分之八管理費。
五、競標者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實名報名,報名時帶復印件(限有傳染病者不準參加),本人親自參加競標,親自經營。不得委托他人競標、經營。
六、報名時間自2009年5月19日起至2009年6月8日下午4:00前;
競標時間:2009年6月9日上午9:00在縣招投標中心三樓開標大廳。
七、本次競標活動由縣招投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報名人應自行到學校實地考察,如有疑問,可直接向學校負責人***
八、報名地點:盱眙縣招投標中心政府采購科。
報名電話:***
咨詢電話:***
聯系人***
龔士兵13401845966
盱眙縣第五中學學生食堂商店承包競標
規 則
一、本次競標采用有底價、無聲報價方式,未達底價本次競標為流標。每一輪的最高報價作下一輪的起點價。最后,以最高報價為中標人(最高價三次無人再報即為中標,相同報價者以現食堂、商店經營者為優先;無現食堂、商店經營者,則以最先達到最高報價者優先)。如果第一中標人放棄中標權,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主持人確定競標價中的符合條件的第二名者為中標人,依此類推。
二、競標者每次報價最底增幅為1000元整倍數,否則應價無效。
三、本次競標只報起拍價,學校食堂、商店經營用房出租8萬元/每年起拍,3年即24萬元起拍。
四、競標者應遵守大會的會場秩序,服從會場管理,對擾亂會場秩序,影響競標正常進行的,招投標管理中心有權取消競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五、競標開始后,不解答競標者提出的任何問題,請競標者會前對合同文本、競標公告及本規則仔細研究,提出咨詢。校方答復以書面形式為準,任何口頭答復均無效。
六、競標者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實名報名,本人親自競標,親自經營。不得委托他人競標和經營。中途發現冒名頂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投標管理中心有權中止其競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七、中標者在中標后4小時內交清金額承包金。然后當場簽訂租賃經營合同,如不能按時繳納全額承包金等,主持人有權宣布為廢標,并沒收投標保證金。公布競拍報價第二競標者中標。原競標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八、考慮到承包金和服務質量保證金繳納可能出現的矛盾和安全隱患,特統一要求:競標者應在競標前預先向招投標中心帳戶打入15萬元投標保證金,另打入6萬元安全質量保證金,待中標后,6萬元轉入學校帳戶,三年承租期內,每年無違法違約、質量安全事故和服務管理方面問題的每年退還2萬元。中標人中標后交納總承包金的千分之八交易費給招投標管理中心。未中標者在競標大會后即如數退還。未在報名時間內預先打入投標保證金者,不具備競標資格。其余方式均為無效。
九、競標者交投標保證金并能夠按本規則規定繳納承租金與相關規定后,簽訂承租合同。
十、本規則的解釋權在盱眙縣第五中學。
附:報名參加競標者承諾:我們已收到本規則、競標公告和合同文本。我們已充分理解接受本規則和合同的約束,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盱眙縣招投標管理中心帳號:1110090109200053114
開戶行:工行營業部
競標報名人承諾簽名:
第五中學學生食堂商店承包
協 議 書
甲 方:盱眙縣第五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搞好學校后勤服務社會化管理的改革,甲方對校園學生餐廳(一樓)和商店房屋及相關設施進行公開競標租賃經營,乙方在對本協議充分了解的情況下,經公開競標大會的準定,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經營標的:第五中學學生餐廳和商店承包經營權。
二、承包經營期限: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三、承包經營范圍:只限于校內師生服務,不得轉租或向外營業。
四、承包金為競標大會準定的 元,給付時間為競標大會中標后4小時內全額付清,然后當場簽訂本協議。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收取承包金和安全保質金60000元。
2、監督乙方安全、衛生、餐飲質量、文明服務規范化方面的管理。租賃經營期內,乙方有違約、違反學校規章制度之行為,甲方有權利給予相應經濟處罰。租賃經營期滿,乙方若無違約違紀行為,甲方每年退還其安全保質金20000元
3、維護師生的合法利益,監督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品種確保質量,違約者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提供的設施并合理使用,在租賃經營期屆滿時交還原物,損壞部分按價賠償。
2、在簽訂本協議前,當場繳納競標大會準定的承包金、經營安全保質金。
3、學校提供乙方的功能用房,乙方必須按學校指定的??次罰款100元。
4、小商店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出售帶果殼食品和香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乙方保證學生的飯菜質量,早餐至少二個素菜和一個小菜。中午一個大葷菜一個小葷菜和一個素菜,晚上一小葷一素,一周至少二次面食。
6、經營期間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7、各種證件均由乙方辦理,辦理證件的費用及工商稅務均由乙方負責。
8、注意道德行為規范,配合甲方做好服務育人工作,接受甲方安全衛生、文明服務、規范化等方面的管理。
附:報名參加競標者承諾:我已收到本規則、競標公告和合同文本。我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規則和合同的約束,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銀行帳戶:盱眙縣招投標管理中心
開戶銀行: 盱眙縣合作銀行營業部
帳號:3208300101201000055388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