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5.26 |
|---|---|
| 截止日期: | 2009.06.22 |
| 招標業主: | 福建省長樂市羅聯學校 |
| 招標代理: | 福州營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福建省 |
| 內 容: | 一般土建及水電工程施工,及配套的供、排水和用電設施,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工程最高控制價為921616元;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榕營招[2009]第006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樂市羅聯學校建設學生宿舍樓、食堂項目(二次招標)已由長樂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長發改基[2008]5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建省長樂市羅聯學校,招標人為福建省長樂市羅聯學校。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 招標工程項目范圍:一般土建及水電工程施工,及配套的供、排水和用電設施,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工程最高控制價為921616元;結構類型:框架結構;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福州市級以上財政配套補助;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本工程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滿足施工要求;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 福建省長樂市羅聯學校原校址規劃建設紅線范圍內 ;
2.3 工期 120 日歷天;
2.4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 投標人資格:
3.1.1 具備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3.1.3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1.4擬派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為本企業人員,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資質,具備有效的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含臨時建造師),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
3.1.5 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沒有存在閩建法[2007]15號文件規定的嚴重違法違規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從業限制的情形;
3.1.6 根據榕建筑[2007]92號文規定,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應未在福州市不良行為警示期內;
3.1.7 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以外的投標人,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其擬派駐本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1.8 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3.2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貳萬元(¥20000元)的投標保證金。
3.3 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標準,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投標申請人可從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營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代表處(地址:***
4.2 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控制價拷盤、施工圖紙)每套售價為 4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6月22日9時30分,地點為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會議室。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7、其它需說明的情況
7.1 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2 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資質等級證書、身份證、購買招標文件憑證復印件(復印件均應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核驗)到場登記, 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7.3本工程采用經評審最低價中標法。
8、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建省長樂市羅聯學校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350001聯系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0591-28971516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州營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350001 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83795022 聯系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