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6.10 |
|---|---|
| 截止日期: | 2009.06.17 |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建筑工程監理公司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規模:315KVA雙回路供電工程 |
根據 穗發改城【2008】165號 文的批準,新光快速路新滘南立交泵房315KVA供電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標單位: 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地 址:***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建筑工程監理公司
聯系人:郭先生 聯系電話***
二、項目名稱:新光快速路新滘南立交泵房315KVA供電工程施工監理
建設地點:新光快速路新滘南立交
三、投資估算額:500萬元
四、建設規模、標段劃分:本項目施工監理招標為一個標段,
工程范圍:具體以市供電局批準為準
工程規模:315KVA雙回路供電工程
招標內容: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結算期、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理服務及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及協調等相關工作。
五、資金來源: 城建資金
六、報名時間:2009年6月16日和2009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4:00時
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七、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1)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具有電力工程乙級或以上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行)
(2)具有電力工程乙級或以上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02號”文執行)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電力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4、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告知性備案信息已在廣州城市建設網上公布。
5、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投標申請人聲明。
6、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八、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當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當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九、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一式兩份,一正一副,若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附表一);
2、投標申請人聲明(附表二)
十、其他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業主有權到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績資料的項目業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格預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2、本次招標詳細信息請查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所有信息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
3、 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