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0714-EMTC-3467 |
|---|---|
| 加入日期: | 2009.06.11 |
| 截止日期: | 2009.06.22 |
| 招標代理: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
| 地 區: | 北京市 |
| 內 容: | 內容: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產生3家服務提供商承擔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國家助學逾期貸款催收外包工作;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招標機構)受業主委托,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國家助學逾期貸款催收外包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一)采購編號:0714-EMTC-3467
(二)項目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國家助學逾期貸款催收外包項目
采購內容: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產生3家服務提供商承擔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國家助學逾期貸款催收外包工作;
服務期限:服務提供商確定之日起 24個月。
(三)申請人的基本要求(最終要求以談判文件為準):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符合國家法律規定,進行工商稅務登記且年檢合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且有能力提供相應服務的獨立法人;??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或20萬美元;
3) 經營范圍需至少包括下列中的一項:
a)信息咨詢
b)商帳風險管理
c)市場咨詢
4) 各談判人之間不得有任何關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上、人員上的關聯;
5) 具有120平米以上的固定辦公場地和相應的信息分析管理系統,并能保障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的環境(水、電、暖、風等)的固定辦公場地,辦公地點應交通便利;
6) 須具有至少1名法律顧問或律師,并提供其對法律顧問或律師的聘用文件或與律師事務所合作文件的復印件,同時提供法律顧問或律師的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等證明材料;
7) 須設有專職貸后管理人員和催收人員共計不少于10名,并熟悉與零售貸款有關的業務知識,對相關的法律條文有一定的了解。同時服務商需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從業人員無犯罪記錄的相關證明材料;
8) 須在本行業具有良好的業績和經驗,具有提供類似(信息咨詢、貸款風險管理、催收外包等)服務項目的成功案例;
9) 如注冊地不在北京,應在北京地區設有120平米以上固定辦公場地的常駐辦事機構;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的申請人。
(四)申請報名:
有意向的申請人可按以下時間和地點進行報名,報名時應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個人身份證明:
報名時間:北京時間2009年6月11日起至2009年6月22日止,上午9:00時 至 下午4:3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1217室(北京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公主墳城鄉貿易中心背面)
(五)在報名截止時間后,如果本項目申請人報名數量超過8家,將對已報名的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并據此確定下一步被邀請談判的申請人名單。資格預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六)在報名截止時間后,如果本項目申請人報名數量少于8家(含),采購人將對已報名的申請人進行現場考察,并據此確定下一步被邀請談判的申請人名單。已報名的申請人須配合采購人對其進行考察,否則將失去采購談判的資格。
(七)后期采購談判:資格預審或現場考察結束后,將向被邀請的申請人出售競爭性談判文件。被邀請的申請人須按要求購買談判文件并參加談判,有關要求及內容詳見談判邀請及談判文件。
聯系單位: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地 址:北京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
郵 編:100036
聯 系 人***
電 話:010-68296449、68296431
傳 真:010-68219596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帳 號:00166108094001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