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6.12 |
|---|---|
| 截止日期: | 2009.06.20 |
| 地 區: | 南京市 |
| 內 容: | 臭氧標準源 |
申請單位: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采購項目名稱:臭氧標準源
專家論證意見:
第一、申請單位在環境空氣監測的臭氧監測工作中,必須用臭氧標準源
對臭氧分析儀標定、校準,進行質量控制與量值值傳遞,以保證監測數
據的準確、可靠。這一點在國家監測規范上有明確要求。
第二、南京市空氣自動站建設早在十五年前已經開始建設,由于當時沒
有國產儀器,所以全部采用的是進口儀器。首先,用于校準監測儀器、
質量傳遞的校準器,必須是更高級別的計量器具;再則,對現有的進口
儀器進行校準,就必須在技術指標上達更高要求。而這一點是國產臭氧
標準源暫時無法達到。
綜上所述,申請單位的申請理由充分、屬實,建議批準購買進口產品。
特此公示,如對此有異議,請于2009年6月20日(公示期
起7個工作日內)下午?以下聯系人***
系。在該期限后提出的申請將不再受理。
南京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
聯系人:鄭國強 聯系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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