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6.15 |
|---|---|
| 截止日期: | 2009.06.22 |
| 招標業主: | 南京市秦淮區環境保護局 |
| 地 區: | 南京市 |
| 內 容: | 環境保護局多功能射線檢測儀 |
受南京市秦淮區環境保護局委托,就多功能射線檢測儀(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項目編號:NJZC-2009J057
二、項目名稱:南京市秦淮區環境保護局多功能射線檢測儀
三、項目簡要說明: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本次采購貨物的銷售代理資格。
五、報價文件接收信息:
報價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09-6-22 8:30
報價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09-6-22 9:00
報價文件接收地點:六樓(北京西路2號-1)
其他相關事項:
六、本次采購聯系事項:
采購文件編制人:王九洲
編制人聯系電話***
編制人傳真電話:
采購文件接收人:馬健
接收人聯系電話***
接收人傳真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210008
有關對采購文件的詢問或者質疑,請與采購文件編制人聯系.
合同編號:NJZC-200 政府采購計劃號:寧財購
采購人:(甲方) 供應商:(乙方)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數量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報價表”第 號。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1、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XXXXX圓(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2、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后服務費用。
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于南京市政府采購NJZC-200XXXXX號的采購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報價文件(報價單);(2)技術規格響應表;(3)服務承諾;(4)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在200X年XX月XX日前將貨物交付甲方;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4、甲方應當在到貨后的2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安裝調試是否合格,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是否齊全。
第六條 伴隨服務/售后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2、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貨款支付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采購中心交納XX萬元的履約保證金。2、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購中心發現后將向有關部門反映,并責成乙方按照采購結果提供貨物和服務,同時視情給予不退還部分或全部履約保證金、暫停一至三年參加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理。;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并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后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 %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向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誠實信用 乙方應誠實信用,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和投標承諾履行合同,不向甲方進行商業賄賂或者提供不正當利益。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3、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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