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LWZFCG09-10158 |
|---|---|
| 加入日期: | 2009.06.27 |
| 截止日期: | 2009.07.03 |
| 招標代理: | 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上海市 |
| 內 容: | 談判文件售價150元/份,一經售出恕不退還。 |
有關盧灣區若干社區服務管理軟件系統開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受用戶單位委托就盧灣區若干社區服務管理軟件系統開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一、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LWZFCG09-10158
項目名稱:盧灣區若干社區服務管理軟件系統開發項目;
采購內容:包件一: 區、街道、居委數據交換利用及模塊開發項目;
包件二: 社區服務管理平臺項目(二期)項目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投標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
2、投標方具有軟件企業認證;
3、在社區服務領域具有豐富的行業經驗,或與上海地區政府機關門戶網站開發有成功合作案例;
4、投標方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能提供及時可靠的售后服務與支持。
5、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登記的供應商,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
三、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在以上供應商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相應的資質證書原件;
3、以上證照原件經招標方核對后即刻發還,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可于2009年7月3日下午1:30-4:30持上述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上海市盧灣區斜土路222號201室(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報名,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購買談判文件,談判文件售價150元/份,一經售出恕不退還。
五、答疑時間:
供應商如有疑問可于2009年7月6日下午4:00之前以書面傳真形式 (加蓋報價人公章)向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聯系電話:63262020*52012傳真:63057991,聯系人***
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于2009年7月7日上午10:30發布澄清紀要(或以傳真方式送達給供應商),澄清紀要領取地點:斜土路222號201室(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
六、談判響應文件投交截止時間:2009年7月17日下午17:00分(截止時間當日開始接收談判響應文件)
七、投交地點:斜土路222號201室。
八、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聯系地址***
電話:***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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