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LWZFCG09-10159 |
|---|---|
| 加入日期: | 2009.06.27 |
| 截止日期: | 2009.07.06 |
| 招標代理: | 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上海市 |
| 內 容: | 包件一:瑞金一.二路沿線景觀燈具更新; 包件二:淮海路節慶臨時彩燈; 包件三: 公廁太陽能設施維護. |
有關盧灣區部分地區燈光設施及集控系統維護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受用戶單位委托就盧灣區部分道路彩燈工程及太陽能供電設施維護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一、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LWZFCG09-10159
項目名稱:盧灣區部分道路彩燈工程及太陽能供電設施維護項目;
采購內容:包件一:瑞金一.二路沿線景觀燈具更新;
包件二:淮海路節慶臨時彩燈;
包件三: 公廁太陽能設施維護.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包件一、二投標資格要求:
1、投標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上海,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300萬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具備相應的經營范圍;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頒發);
*包件三投標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人民幣200萬以上(含200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具備相應的經營范圍;
2、單位注冊在本市,設有固定的安裝、售后服務及維修保養機構;
3、具有從事光伏(太陽能供電)系統五年以上集成和安裝經驗;承接過類似項目3個以上100千瓦級光伏系統集成與安裝工程業績,以上業績需提供書面證明文件(如合同文本復印件或相關項目獲獎證書等)。
*其它要求(包件一、二、三投標供應商均需滿足):
1、在上海地區有完備的售后服務中心及備品庫,能在本地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登記的供應商,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
三、購買談判文件需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在以上供應商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相應的資質證書及證明文件原件;
3、以上證照原件經招標方核對后即刻發還,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可于2009年7月3日下午1:30-4:30持上述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上海市盧灣區斜土路222號201室(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報名,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購買談判文件,談判文件售價150元/份,一經售出恕不退還。
五、答疑時間:
供應商如有疑問可于2009年7月6日下午4:00之前以書面傳真形式 (加蓋報價人公章)向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聯系電話:63262020*52012傳真:63057991,聯系人***
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于2009年7月7日上午10:30發布澄清紀要(或以傳真方式送達給供應商),澄清紀要領取地點:斜土路222號201室(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
六、談判響應文件投交截止時間:2009年7月17日下午17:00分(截止時間當日開始接收談判響應文件)
七、投交地點:斜土路222號201室。
八、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聯系地址***
電話:***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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