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7.09 |
|---|---|
| 截止日期: | 2009.07.14 |
| 招標業主: |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地 區: | 重慶市 |
| 內 容: |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必須具備ISO9001、14001、18001認證,必須具備中國工商總局頒發的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 6、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必須擁有產品責任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7、供應商必須有廠家的代理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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