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ZZ2910816 |
|---|---|
| 加入日期: | 2009.07.11 |
| 截止日期: | 2009.07.27 |
| 招標業主: | 廣東省中山市地震辦公室 |
| 招標代理: | 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地 區: | 中山市 |
| 內 容: | 數字地震前兆綜合觀測臺設備 一批。 |
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東省中山市地震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數字地震前兆綜合觀測臺網系統采購項目(采購表編號:文(09)0313)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合格的國內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的名稱、招標編號、項目內容:
1. 項目名稱:中山市數字地震前兆綜合觀測臺網系統采購項目
2. 招標編號:ZZ2910816
3. 項目內容:數字地震前兆綜合觀測臺設備 一批。
(詳情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投標人必須對全部內容進行投標。)
二、合格投標人的基本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 所投的地震觀測關鍵產品(地震前兆數據綜合采集器、地下流體采集單元)必須滿足中國地震局所規定的技術標準;
3. 具有本項目所采購設備(采集器和傳感器)的合法的生產或銷售(代理)經營權,設備(采集器、傳感器)必須通過中國地震局組織的鑒定(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 具備工信部(原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軟件企業認證》證書;
5. 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6. 必須在珠江三角洲內設有售后服務機構(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7. 須組織實施過至少1個地震前兆觀測井、地震臺、強震臺站及臺網的建設(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 投標人必須在采購代理機構登記報名且購買了招標文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北京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09年07月11日至2009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節假日除外)。
2. 獲取招標文件地點:中山市東區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號軟件園東園區2樓20室(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報名購買。
4.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50元/套(國內郵購另加人民幣50元,但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售后不退。
5. 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提交: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購買招標文件時請自帶U盤拷貝本項目招標文件電子版。
四、投標人必須提交相應的投標保證金(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投標保證金的有關事項按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次招標在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出席開標會,并且帶身份證原件備查驗。
六、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09年07月29日上午8:30~9:30。
2. 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07月29日上午9:30。
3. 開標時間:2009年07月29日上午9:30。
4. 開標地點: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東區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號軟件園東園區2樓22室)
七、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承擔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以及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八、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東省中山市地震辦公室
聯系人***
電 話:***
2.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網址:)
聯 系 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山市銀興分理處
銀行帳號:2011 0236 0920 0018 404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