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ZJQH-HG-2009009
招標單位: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
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是紫金礦業集團下屬的一家全資子公司。注冊資金10000萬元,主營礦產品的冶煉、加工、銷售;為發展循環經濟為目標一期投資5億多元人民幣建設一條年產40萬噸硫酸的生產線,其中含鐵高達65%以上燒渣外售,余熱回收發電。
公司地址位于青海省東部,西寧市的西南部,地理位置東經101°17′——101°57′,北緯 36°25′——38°50′。 公司地處青海省西寧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甘河工業園區的西區, 甘河灘鎮境內,距湟中縣城 7Km,東距西寧 35Km。地區海拔高度為2537米。
年平均氣溫3.1°C;極端最高氣溫32.4°C;極端最低氣溫-33.1°C。
年降雨量少而集中,全年降雨集中在 4—10 月,占年平均降雨量的 93.85%,其中 4—6 月占 33.23%,7—10 月占 60.62%。 年平均風速 2.1m/s,最大風速 20m/s, 全年主導風向西南風。
年平均氣壓 737.7 hPa,最大凍土深度1300mm;
公司以“艱苦創業、開拓創新”的精神,“以人為本、追求卓越”的理念和“企業、員工和社會協調發展”的價值觀,依靠技術創新和社會各界支持,堅持產品開發和環境保護并舉,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舉,走可持續發展的路子。實現規模化生產、綜合利用、依法經營、規范運作,將企業做大、做強、做好。努力把青海公司建設成為國內領先的大型化工企業。
一、投 標 邀 請
1、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是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資公司,現因德爾尼尾礦綜合利用項目建設需要,擬在近期對所需的稀酸泵設備進行國內邀請招標。歡迎具備資質和能力的生產廠家、供應商前來密封投標。
2、招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邀請 (2)投標人須知
(3)招標設備及技術規范 (4)合同一般條款
(5)合同書特殊條款 (6)合同格式
(7)附件:
3、凡接到本邀請并自愿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請攜帶法人委托書、營業執照和有關資質文件(均可復印件)于2009年7月18日前到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購買本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凡已接到本招標邀請,并通過買方以電子郵件***
招標單位: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
地址:***
收件人:
郵編:810007
4、凡對本招標文件提出詢問,請以信函、E-mail或傳真形式按下述方法與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聯系。
聯系人:焦 榮 聯系電話:0971-8813253 傳真:***
聯系人:胡玉平 聯系電話:0971-8813253 傳真:***
5、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日2009年 8月6日9:00前按招標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至或特快專遞郵寄至開標地點: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 。
招標單位將于2009年8月6日9:30在投標人自愿參加的情況下進行開標(為便于招標現場的技術交流和答疑,請投標單位必須派技術人員參加)。
6、逾期送達或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本招標文件中所涉的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二、投標人須知
目 錄
招標人須知前附表
A、 說明
B、 招標文件
C、 投標文件的編寫
D、 投標文件的遞交
E、 開標
F、 投標文件的審查和評估
G、 授予合同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序號 條款號 內 容
1 1.1 項目名稱:德爾尼尾礦綜合利用循環經濟項目設備
2 15.1 投標保證金金額:陸萬元
3 16.1 投標有效期:60天
4 17.1 副本的數目:2本
5 18.2 投標文件遞交:開標地點監察審計人員
6 22.1 開標日期:2009年8月6日
時間:9:00(北京時間)
地點: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
7 25.2 其他評標考慮因素:付款條件與商務優惠
8 9.2
30.2 1、商務標包括開標一覽表、企業資質、財務狀況(提供最近連續三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與信用等級、同類產品的銷售記錄、報價、付款條件等,投標人應將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和投標保證金(匯票或電匯單復印件)一起裝入一個單獨密封的信封內,并在信封上注明“開標一覽表”字樣,然后放入投標文件商務標的正本之中,報價應分項。技術標(見三招標設備及技術規范、安裝調試等技術服務與售后服務),列明投標型號、規格、材質,數量及重量等內容(葉輪,泵軸,泵體材質,重量單獨報出),但不能附有報價內容。商務標和技術標同時遞交,投標文件技術標的正、副本中有報價和商務條款將作為廢標處理。
2、若需參加此次投標,請在接到招標文件兩天內認真填寫附件1-10中的投標回執表后蓋章回傳至 0971—8813099
3、若招標設備的投標單位不足三家,招標人可采用商務談判的形式選一家為供應商或重新進行招標邀請。
A、 說 明
1、適用范圍
1.1本招標文件僅適用于本投標中所敘述的項目。
2、合格的投標人
2.1只有具備生產能力和供應能力的投標人,才允許對該項目進行投標。
2.2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業信譽,能提供良好銷售和售后服務。
3、定義
3.1“招標單位”系指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
3.2“投標人”系指向招標單位提交投標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貨商。
3.3“設備”系指賣方按合同要求,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機電設備、儀器儀表、備品備件、工具、手冊及其它技術資料和材料。
3.4“服務” 系指合同規定賣方須承擔的運輸、指導安裝、調試、技術協助、校準、培訓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
3.5“買方”系指購買設備的單位。在本次招標活動中,買方亦是招標單位。
3.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的設備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供貨商。
4、投標費用
無論投標過程中的做法和結果如何,投標人承擔其所有與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招標單位或買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負責這些費用。
B、招標文件
5、招標文件的組成
5.1招標文件用以闡明所需設備和服務、招標程序和合同條款,招標文件包括“投標邀請”第2條中所有的內容。
5.2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中的所有內容。招標單位將拒絕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或提交的投標文件未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
6、招標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對招標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日期前3天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電報或傳真,下同)送達到招標單位,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如有必要將把不標明查詢來源的書面答復送達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每一投標人。
7、招標文件的補充和修改
7.1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單位可補充或修改招標文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對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招標單位,確認已收到該通知;補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7.2為使投標人在準備投標文件時有合理的時間考慮招標文件的補充和修改,招標單位可酌情推遲投標截止日期和開標日期,并將此變更通知每一投標人。
C 投標文件的編寫
8、投標文件的計量單位
8.1除在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所有計量單位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9、投標文件的組成
9.1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詳見附件1):
(1)投標書、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設備說明一覽表、規格偏離表、設備詳細清單、附件專用工具詳細清單、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含外形尺寸、安裝尺寸及安裝基礎圖紙)和標準備品備件易損件詳細清單;
(2)按第13條出具的證明投標人有資格投標以及如果中標有能行合同的證明文件。
(3)按第14條出具的證明投標人所提供設備和服務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證明文件。
(4)按第15條要求提交的投標保證金。
9.2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9項的設備投標規定對招標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設備進行部分或全部投標。
10、投標書
10.1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寫投標書、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以及投標書列明的各種文件和表格。
11、投標價格
11.1投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所附的相應的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上寫明擬提供的設備的單價和投標總價。如果分項報價與總價有出入,以分頂報價為準。
11.2招標單位不接受有任何選擇的報價,對每種設備只允許有一個報價。
11.3投標人的報價應包含設備的制造、包裝、運輸、保險、裝卸、調試、檢驗、技術服務、稅金和售后服務等費用。
11.4本次招標按中標價格一次性包干,投標人所報的價格在中標后的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即不因市場價格或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1) 報價不含設備安裝費,但應包含指導、協助安裝等費用。若需由供貨商安裝,安裝費用可另報在總報價之后(見報價表)
(2)運輸費:火車運輸后汽運至安裝現場,卸車由買方承擔。
12、投標貨幣
12.1投標書、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中的報價應采用人民幣。
13、投標人資格的證明文件
13.1投標人須提交證明其有資格進行投標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標人應填寫和提交附在投標文件格式上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投標人為說明13.1款的其他證明文件。
14、設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證明文件
14.1投標人須提交證明其擬供設備和服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證明文件應按投標文件格式中的有關表格進行填寫,并可補充說明。
14.3本招標文件的技術規范書中所指出的工藝、材料和設備的標準,以及商標或樣本目錄號碼的參考資料僅系說明并非進行限制。投標人可提出替代標準、商標或樣本目錄號碼,但該替代應基本上相當于或優于技術規格中的規定,以使買方滿意。
15、投標保證金
15.1投標人應提交一筆相當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項規定金額的投標保證金作為其投標的一部分。
15.2投標保證金用于保護本次招標免受個別投標人可能發生的不正當的行為而引起的風險。
15.3投標保證金應以現金或匯票的方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的
開戶名稱: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一路支行
賬 號:347906707258091001
15.4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將投標保證金(匯票正本)與投標文件正本“開標一覽表”一起投遞,任何未交投標保證金或投標金額低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項規定金額的投標將被拒絕。當投標保證金為現金(數額較小時)可在開標現場交納。
15.5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開標后3天內予以退還(不加計利息)。
15.6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
15.7發生以下情況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1) 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或
(2) 如果中標人未能做到:
A、 按第34條規定簽訂合同;或
B、 按第35條規定提供履約擔保;
16、投標有效期
16.1所投的標應從開標日起,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以日歷天計算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
16.2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可于投標有效期滿之前要求投標人同意延長有效期,要求與答復均應以書面形式。投標人可以拒絕上述要求而其投標保證金不被沒收。同意該要求的投標人不能修改投標文件。第15條中有關退還和沒收投標保證金的規定在投標有效期的延長期內繼續有效。
17、投標文件的數量和簽署
17.1投標人應準備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標文件上要明確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發現差異,以正本為準。
17.2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須打印并由經正式授權的投標人全權代表簽字。
17.3除投標人對錯處作必要修改外,投標文件中不許有加行、涂抹或改寫。若有修改須由簽署投標文件的人進行簽字。
D 投標文件的遞交
18、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8.1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裝密封,分別在封面上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18.2“正、副本”封面均應注明:
(1) 招標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2)注明項目名稱、招標文件編號、所投報的包號和品目號和在開標日期前“不準啟封”的字樣。
(3)封面應寫明投標人名稱和地址,以便將“遲到”的投標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標文件未按18.2款規定密封和標記,招標單位對投標文件的誤投或提前拆封不負責任。
18.4投標人還應將投標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和投標保證金(匯票)一起裝入一個單獨密封的信封內,并在信封上注明“開標一覽表”字樣,然后放入投標文件的正本之中。
19、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9.1所有投標文件必須按招標單位在投標邀請中規定的時間內遞交,可郵寄或派人送交。
19.2招標單位可修改招標文件并酌情延長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業已規定的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將按延期后的投標截止日期履行。
19.3電報、電話和傳真投標概不接受。
20、遲交的投標文件
20.1招標單位將拒絕在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遞交的投標文件。
21、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后可對其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標單位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收到該修改或撤消的書面通知。
21.2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修改或撤消的通知應按第17、18和19條規定進行準備、密封、標注和遞送。
21.3投標截止時間后不得修改投標文件。
21.4投標人不得在投標截止時間起至投標文件有效期期滿前撤消投標文件,否則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E 開 標
22、開標
22.1招標單位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標,投標人代表應招標單位的邀請可自愿出席。
22.2開標時若投標人的“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與其投標文件在內容上有出入,以“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為準;若投標人的撤消投標通知按第21條要求送達,則其投標文件將不予打開。
F 投標文件的審查和評估
23、評標
2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單位組織有關方面的代表進行評標。評標小組由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以及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
23.2評委在評標過程中應根據投標單位的規模實力、技術方案、加工方案、質量水平、設備的先進性、互換性及性能、信譽度、報價、運輸條件、配件供應、商務條件等因素按照評標標準進行排序或打分,以記名投票方式選出2~3家候選中標供應商,并在工作文件中詳細記錄選擇的理由及結果,由定標委員會根據項目評委評標的綜合意見,在推薦的中標候選單位作出最終選擇。
24、對投標文件的審查和響應性的確定
24.1開標后,評標小組將審查投標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計算錯誤,要求的保證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當地答署;如果單價與總價有出入,則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若大寫與小寫數字間有出入,則以大寫金額為準;若投標人拒絕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標將被廢除。
24.2在對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估之前,評標小組將確定每一標是否對招標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實質性的響應而沒有重大偏離。
24.3重大偏離系指影響到合同項下的供貨范圍、質量和性能,或限制了買方的權利和投標人的義務,而糾正這些偏離將影響到其它投標人合理的競爭地位。
24.4評標小組將拒絕被定為非響應性的投標,投標人不能通過修正或撤消不符之處而使其投標成為響應性投標。
24.5評標小組將允許投標中有微小的不正規、不一致或不規則,而該微小之處不構成重大偏離。
25、對投標文件的評估
25.1評標小組將對能實質性地響應招標文件的投標文件進行評估。
25.2評標的主要內容是:設備的技術參數、設備質量和價格、設備性能、互換性及標準、設備先進性、可靠性、壽命、交貨期、運輸條件、售后服務、零配件供應價格和企業信譽及“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8項所列的其他內容。
26、確定候選中標供應商
26.1確定最終中標供應商的評估原則:
A、 投標設備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B、 報價合理,對買方最為有利;
C、 在買方承受能力內,價格性能比最為合理;
D、 良好的技術服務和企業信譽;
E、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8項所列的其他內容。
26.2最終評標價標是基于各種評標因素綜合評估確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報價的投標。
27、投標文件的澄清
27.1評標小組可以請投標人澄清其投標。澄清的要求與答復均應是書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請投標人對投標文件某方面的內容作進一步協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有關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和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況都不得透露給投標人或與上述評標工作無關的人員。
28.2在評標期間,投標人企圖影響招標人的任何活動,將導致其投標被拒絕,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G 授予合同
29、資格后審
29.1評標小組將審查所選擇的最低評標價標的投標人是否能圓滿地履行合同。
29.2審查將考慮投標人的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并基于投標人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以及評標小組認為必要的和合適的其他文件資料。
29.3如果確定投標人無資格履行合同,其投標亦將被拒絕,評標小組將對下一個最低評標價投標作出類似的審查。
30、授予合同的準則
30.1合同將授予符合招標文件條件,對買方最為有利的投標人,而并非最低報價的投標人。
30.2定標委員會有權按9.2款規定劃分的投標包號將合同分別授予不同的投標人或全部授予一個投標人。
31、授予合同時變更數量的權利
31.1定標委員會在授予合同時有權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9項規定的幅度內對“招標設備一覽表”中規定的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
32、接受或拒絕任何投標或所有投標的權利
32.1定標委員會有權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時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絕任何投標和取消招標過程拒絕所有投標的權利,對由此造成給投標人的影響不負任何責任,同時對此亦不作任何解釋。
33、中標通知
33.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滿前,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中標人其投標被接受。
33.2招標單位在中標人與買方簽訂合同并提交履約保證金后,隨即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其投標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說明理由,并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33.3中標通知書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簽訂合同
34.1中標人應按中標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地點與買方簽訂合同。
35、履約擔保
35.1履約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在簽訂合同之前,將履約保證金付至合同總金額的5%,在提供了所有的設備和服務后給予退還。
三、招標設備清單及技術規范(稀酸泵)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及規格 臺數 備 注
1 動力波循環泵 1200m3 /h、24m;~15%稀硫酸;介質溫度:<60 ℃ 2 臥式離心耐腐泵
2 氣體冷卻塔循環泵 900m3 /h、22m;~5%稀硫酸;介質溫度:<50 ℃ 2 臥式離心耐腐泵
3 上清液輸送泵 100m3 /h、30m;~15%稀硫酸;介質溫度:<60 ℃ 2 臥式離心耐腐泵
4 廢酸輸送泵 30m3 /h、40m;~15%稀硫酸;介質溫度:~50℃ 2 臥式離心耐腐泵
A、供貨范圍:
1.酸泵及配套的電機(所采用電機須適應海拔2550米高度使用) 2.泵、電機的溫度檢測元件(如果必要);
3.一年運行所必需的備件
B、提供工程設計技術資料及技術要求(附電子版資料一份)
1.提供設備型號、規格和主要零部件的材質情況;2.提供管道接口規格尺寸及主要工藝參數(特性曲線等)
3.提供設備的詳細資料(含設備安裝總圖、基礎荷重、動靜荷載、接管法蘭尺寸等)
4.提供設備安裝、操作、維修說明書; 5.電氣設備的詳細資料
6.其它附件也應提供詳細資料
7.一年運行所必需的備件清單
備注:當地大氣壓74KPa;當地極端最低氣溫-33℃
四、合同一般條款
目 錄
1、 定義
2、 技術規范
3、 專利權
4、 包裝要求
5、 裝運標志
6、 交貨方式
7、 裝運通知
8、 保險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
10、技術資料
11、質量保證
12、檢驗
13、安裝與調試
14、索賠
15、拖延交貨
16、違約賠償
17、不可抗力
18、稅費
19、履 約擔保
20、仲裁
21、違約終止合同
22、破產終止合同
23、通知
24、變更
25、計量單位
26、轉讓和分包
27、適用法律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1、定義
1.1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格。
(3)“設備”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機電設備、儀器儀表、備品備件、工具、手冊及其它技術資料和其它材料。
(4)“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服務,如指導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
(5)“買方”系指購買設備的單位。
(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設備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供貨商。
(7)“現場”系指合同項下的設備將要進行安裝和運行的地點。
(8)“驗收”系指合同雙方依據合同技術規范規定判定合同項下的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范應依據的程序和條件。
2、技術規范
2.1提交設備的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技術規范附件(如果有的話)及投標文件的規格偏離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若技術規范中無相應說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及規范為準。
2.2提交的設備應符合國家環保、安全和衛生標準的要求。
3、專利權
3.1賣方應保護買方在使用該設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4、包裝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設備均應采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使包裝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確保設備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設備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5、裝運標志
5.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
(1) 收貨人:
(2) 合同號:
(3) 裝運標志:
(4) 收貨人代號:
(5) 目的地:
(6) 設備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7) 毛重/凈重:
(8) 尺寸(長×寬×高,以厘米計):
5.2如果設備單件重量在兩噸或兩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設備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輕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
6、交貨方式
6.1交貨方式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
6.2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前15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設備名稱、數量、包裝箱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準確的交貨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六份,包括提貨單、合同號、設備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和每個包裝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和發運日期以及對設備在運輸和倉儲中任何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3賣方裝運的設備不應偏離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偏離部分的數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在賣方已通知買方設備已備妥待運輸后24小時之內,賣方應將合同號、設備名稱、數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8、保險
8.1如果設備是按現場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辦理設備運抵現場這一段的保險,保險以人民幣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一切險”,保險范圍包括賣方承諾裝運的設備。受益人為買方。
9、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
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見“合同特殊條款”。
10、技術資料
合同項下技術資料將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技術資料內容詳見“合同特殊條款”)包裝好隨同每批設備一起發運,同時提供電子版資料一套。另以快件郵寄3套技術資料到買方工程部。
10.2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后3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補寄給買方。
10.3 賣方在合同簽訂后6日內,須向買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提供一套合同范圍內全部設備的相關資料。
11、質量保證
11.1賣方應保證設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經過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規范要求滿意的性能。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出現上述不良情況賣方應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機,對造成的損失買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11.2按11.1條規定,賣方收到買方通知后7天內應作出明確答復,提出補救措施并及時處理,否則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3質量保證期限不同產品有不同時間,最短不短于一年。
12、檢驗
12.1在交貨前,供應商應對設備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設備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該證書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供應商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在證書中加以說明。
12.2設備運抵現場后,買方將對設備的質量、規格、數量或重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設備的質量、規格、性能或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按檢驗標準根據自行檢驗結果或國家質量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現場檢驗規則見“合同特殊條款”。
12.3買方有權在設備制造過程中派人到制造廠進行監造,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造人員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具體見合同特殊條款規定;買方監造人對設備質量問題不負責任。
12.4賣方對所供設備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安裝與調試
13.1設備的安裝由業主負責,設備的供貨方必須免費提供設備安裝和調試階段的技術指導,技術協助和其他技術服務,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14、索賠
14.1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如果賣方對設備與合同不符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和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設備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費用。
(2) 根據設備低劣損壞程度以及買方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設備的價格。
(3) 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
(4)若出現由于設備設計或制造質量引起的質量缺陷,雖經賣方在質保期內的維修或更換部件能夠維持設備的運行,但在質保期滿后可以預見維修量超出正常狀態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更換整機或降低設備價格或進行必要的改造、所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14.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1款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履約擔保中或/和未付的貨款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5、拖延交貨
15.1賣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15.2如果賣方未得到買方同意而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從履約擔保中賠償,加收違約損失賠償和/或終止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收到賣方通知后,如果同意,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6、違約賠償
16.1除合同第15.3條規定取得買方同意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從應付貨款中扣除違約賠償費,賠償費按遲交貨或未提供服務的交貨總價的每周1.5%計收。
17、不可抗力
17.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7.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寄或送達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持續120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7.3本次招標按中標價格一次性包干,投標人所報的價格在中標后的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即不因市場價格或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18、稅費
18.1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向買方課征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買方承擔。
18.2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向賣方課征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承擔。
18.3合同總價為含稅價,賣方應提供增值稅發票和買方認可的正式稅務發票。
19、履約擔保
19.1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中標的投標人提供了合同項下的所有設備和服務后給予退還。
19.2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20、仲裁
20.1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果經協商仍得不到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向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0.2在起訴期間,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1、違約終止合同
21.1當賣方出現如下情況下:
(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設備;或
(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在發生以上(1)或(2)情況下,且賣方在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10天內,或經買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為,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并不影響買方向賣方提出的索賠。
21.2在買方根據第21.1款規定,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式采購類似未交付部分的設備,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設備所超出的費用負責;而且賣方還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2、破產終止合同
22.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采取或將采取補救措施的權利。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或電報、傳真的形式發送,而另一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變更
24.1買方在任何時候可以按第22條規定向賣方發出書面指示,在合同總體范圍內對如下一點或幾點提出變更:
(1) 合同項下需為買方特殊制造的設備的圖紙、設計或規格;
(2) 裝運方式和包裝方式;
(3) 交貨地點;
(4) 賣方必須提供的服務。
24.2若上述任何變更導致了賣方履行合同項下任何部分義務的費用或所需時間的增減,應對合同價格或交貨進度進行合理的調整,同時相應地修改合同。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的變更指示后3天內根據本款提出調整的要求。
25、計量單位
25.1除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26、轉讓和分包
26.1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6.2對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的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將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標文件中或后來發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7、適用法律
27.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并在買方收到賣方的履約擔保后即開始生效。
28.2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文書寫,各執一份。
28.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28.4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買方可全權委托設計單位對賣方設備制造過程進行圖紙審核、監造和必要的檢驗,賣方不得拒絕且應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五、合同特殊條款
目 錄
條款序號 標題
1 定義
6 交貨方式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
10 技術資料
11 質量保證
12 檢驗
12.2 檢驗規則
12.3 監造
18 履約擔保
下列合同特殊條款是合同一般條款的補充和修改。如果兩者之間有抵觸,應以特殊條款為準。
1、定義:
(5) 買方:本合同買方系指: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
(6) 賣方:本合同賣方系指:(本項目招標的中標方)
(7) 現場:本合同項目下設備安裝和運行地點在: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工地現場。
6、交貨方式:
6.1本合同項目下的設備交貨方式為現場交貨。
9、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
9.1在一般情況下合同簽訂以后買方支付總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貨到驗收以后支付40%,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賣方提供17%全額增值稅發票后付30%,余款10%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七天內無息支付。
9.2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的修改由投標方提出,并作為評標的依據。
10、技術資料:詳見“三、招標設備及技術規范”
11、質量保證:
12、檢驗:
12.2檢驗規則:根據技術協議要求
12.3監造:當合同數額或單機價值較大買方認為有必要時可派員監造。
18、履約擔保:見投標人須知第15條和第35條。
六、合同格式
項目供貨合同
合同號: 日期:
簽約地:
合 同
(以下簡稱“買方”)和
(以下簡稱“賣方”)同意按下述條款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標設備及技術規范 (招標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一般條款 (招標文件第四部分)
(3)合同特殊條款 (招標文件第五部分)
(4)填寫完畢的投標書 (投標文件)
(5)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 (投標文件)
(6)設備說明一覽表和設備符合
招標文件規定的證明文件 (投標文件)
(7)規格偏離表(如果有的話) (投標文件)
(8)合同條款的補充文件及附件(如果有的話)
上述文件優先順序由下至上。
1、 合同范圍和文件
本合同范圍和條件應與上述規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2、 設備和數量
本合同項下所供設備和數量詳見設備說明一覽表。
3、 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其分項價格詳見投標價格表。
4、 支付條件
貨款的支付條件為:
5、 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本合同項下的設備交貨時間和地點詳見設備說明一覽表。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生效。
買方 賣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日期: 日期:
招標編號:
品 目 號:
設備名稱:
投 標 人:
全權代表:
日 期:
附件1-1 投 標 書
致:紫金礦業集團青海有限公司:
根據貴方為德爾尼尾礦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采購的第 包
品目號 (設備)的投標邀請(招標編號: ),簽字代表 (姓名、職務)經正式授權并代表投標人 (投標人名稱)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1) 投標書
(2) 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
(3) 設備說明一覽表
(4) 規格偏離表
(5) 設備詳細清單
(6) 附件、專用工具詳細清單
(7) 技術資料詳細清單
(8) 標準備品備件、易損件詳細清單
(9) 按“投標人須知”第13條要求提供的投標人資格證明文件
(10)按“投標人須知”第14條要求提供的設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證明文件。
(11)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據此函,簽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標價格表中規定的應提供和交付的設備和服務投標總價
元。
(2) 投標人將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3)投標人已詳細審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標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話)和有關附件。
(4)本投標自開標日起有效期為60個日歷天。
(5)如果發生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第15.7款所述情況,本投標人對投標保證金被招標單位沒收將不持異議。
(6)投標人同意提供按照買方可能要求的與其投標有關的一切數據資料,完全理解評標小組不一定接受最低價的投標或收到的任何標。
(8) 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通訊請寄:
地址:***
電話:***
傳真:***
全權代表簽字:
全權代表姓名、職務(印刷體):
投標人名稱(公章):
格表
投標人名稱 招標編號 單位:萬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設備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設備價 附件
專用工具費 調試、培訓、檢驗、技術協助和技術服務等費用 運費及保險費 現場單項交貨總價 付款方式 交貨期
投標總價(Σ8)
全權代表簽字:
注:1、所有價格應以“投標人須知”第12條規定的貨幣表示。
2、第8欄的價格應包括4、5、6、7欄費用。(8=4+5+6+7)
3、若單價和總價有差異時,以單價為準。
4、價格中應包括制造、組裝或進口設備過程中的所有稅費。
5、第5、6、8欄的分項價應在附件1-5、1-6、1-7中詳列。
6、備品備件、易損件不包括在以上報價中,但應在附件1-8中詳列。
7、選購件或選擇項價格不包括在以上報價中,如果有,可另附頁分項單報。
附件1-3 設備說明一覽表
包號:第 包 品目號: 設備名稱及型號:
數量: 臺(套) 交貨期: 交貨地點:
序號 內 容 投標方提供設備技術性能數據 與賣方配套的主要外購件制造廠,配套廠及其采用標準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全權代表簽字:
附件1-4 規格偏離表
包號及品目號 設備名稱 規格條目 招標規格 投標規格 偏 離 備 注
全權代表簽字:
注:本表詳細規格說明欄目可文字補充說明,并緊隨表后。
附件1-5 投標設備詳細清單
(供貨范圍表)
包號:第 包 品目號: 設備名稱: 數量:
序號 分項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 主要規格 重量(t) 材質 單價(萬元) 設備價(萬元) 運保費(萬元) 外協件制造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總 計
全權代表簽字:
注:1、填寫內容應包括本品目號設備項下的所有組成單元設備部件內容。
2、本表價格總計與投標文件其他部分有差異時,以投標報價表為準。
附件1-6 附件、專用工具詳細清單
包號: 品目號: 設備名稱: 數量:
序號 名 稱 型號規格 合計
數量 重量(kg) 單價(元) 總價(元) 運保費(元) 備注
全權代表簽字:
注:1、填寫內容應包括該品目號設備項下應提供的附件、專用工具。
2、本表價格總計與投標文件其他部分有差異,以投標價格表為準。
附件1-7 技術資料詳細清單
全權代表簽字:
注:1、填寫內容應包括招標設備及技術規范中技術資料規定的內容和投標人認為還應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包括設備的整機外型尺寸、重量及安裝和基礎尺寸)。
2、填寫時應詳細列出資料名稱及提供數量。
附件1-8 標準備品備件、易損件
詳細清單
包號: 品目號: 設備名稱: 數量:
序號 名 稱 型號規格 合計
數量 重量(kg) 單價(元) 總價(元) 備 注
全權代表簽字:
注:1、填寫內容應包括該品目號設備項下應提供的備品備件、易損件。
2、本表價格總計與投標文件其他部分有差異,以投標價格表為準。
附件1-9 資格證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權書
(投標單位全稱)法人代表
(姓名、職務)授權 (全權代表姓名、職務)為全權代表,參加貴公司組織的 項目(招標編號:
)招標活動,并全權代表我單位處理招標活動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姓名、職務(印刷體):
投標單位全稱:
(公章)
附:投標人全權代表情況:
姓名: 職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傳 真:
電 話: 手 機:
二、法人資格資料表
投標單位名稱:
營業執照號:
法人代表:
發證機關:
發證日期: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投標單位情況表
1、投標單位及組織機構
1.1一般情況
注冊名稱:
注冊資本:
經營范圍:
經濟類型: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1.2組織機構
(1) 單位簡況
(2) 單位組織機構
(3) 單位職工總數,其中各級技術人員的情況、人數和組成比例
1.3單位的優勢及特長
2、財務狀況
2.1基本資料
資產總額:
流動資產:
其中:自有資金 銀行貸款
固定資產:原值 凈值
負債總額:
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
2.2上一年工業總產值和銷售利潤:
2.3企業開戶行、關系行的銀行名稱、地址:
3、企業質量保證系統機構及人數,曾獲得何級、何種質量獎。
4、投標設備或同類產品生產史:
曾設計制造過與投標設備或類似的產品 產品的使用廠家 使用廠家地址 電 話
5、完成投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保證措施(包含工藝方案要點、設備配備、材料來源和檢驗程序及手段)
其中:應對保證重要零部件及整機的加工精度和質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藝、技術裝備和檢驗程序及手段作出承諾。
四、其他資料
1、 產品鑒定證書(復印件)
2、 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說明:如未涉及生產許可證管理,可不必提供。
3、 投標產品獲國優、部優、省優證書(復印件)
4、 產品標準
5、 投標設備結構特點,達到什么水平?與國內同類產品對比有何優越性?針對常見故障有何優化設計?
6、 售后服務承諾(質保期、服務內容、響應時間等)
附件1-10:投標回執表
投標單位名稱
投標單位地址
投標單位
注冊資本
授權投標人
(投標聯系人***
聯系方式***
投標項目
備注
如需投標,請在收到招標文件兩天內認真填寫后蓋章回傳至0971-881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