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XDLJS-2009-02 |
|---|---|
| 加入日期: | 2009.07.20 |
| 截止日期: | 2009.07.29 |
| 招標業主: | 山西省太原新店勞教所 |
| 地 區: | 山西省 |
| 內 容: | 勞教宿舍北樓內墻及窗臺板改造 |
一、項目名稱:山西省太原新店勞教所勞教宿舍北樓內墻及窗臺板改造工程
二、項目編號:XDLJS-2009-02
三、工程概況:勞教宿舍北樓內墻及窗臺板改造
四、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刑事責任,有能力完成項目的施工企業。
2、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三級以上施工資質,并具有在管教場所的施工經驗及類似工程業績。
3、在施工期間能夠遵守勞教場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管教規章制度。
4、由于管教工作的特殊性,且施工現場在管教區內,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須進入勞教人員管教區及生活區施工,施工人員與勞教人員有可能發生直接接觸,容易傳遞違禁物品;對勞教場所的布局及監控設施的重點部位分布也相對了解,容易造成安全隱患。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確保場所安全,施工單位應對進入管教區的施工人員身份進行嚴格把關,必須保證施工人員個人身份資料真實、沒有違法違紀記錄。
5、勞教所將根據實際施工情況,對施工單位進入管教區的施工人員數量進行嚴格控制,施工單位需認真配合。
6、如發生違反法律和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將追究施工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供應商獲取談判文件須攜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5)資質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6)項目經理證及復印件;
(7)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8)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
六、談判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談判時間:
2009年7月29日上午10:00點
七、談判地點:另行通知
八、現場踏勘:自行
九、聯系方式
采 購 人:山西省太原新店勞教所
地 址:太原市恒山路新店街48號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