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09.08.10 |
|---|---|
| 截止日期: | 2009.08.14 |
| 招標業主: | 長春市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中心 |
| 招標代理: | 長春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長春市 |
| 內 容: | 招標文件01、02合同段1000元;03、04合同段500元;招標文件過期不售,售后不退。圖紙費用1000元。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09年道路罩面維修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春市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中心,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政府投資,招標人為長春市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共劃分4個標段,具體情況如下:
合同段 項目名稱 起止點 長度(m) 寬度(m) 計劃開竣工日期
01 南三環 幸福路-人民大街 1220.32 24 2009年9月5日至2009年9月11日
凈水路 亞泰大街-東嶺街 580
9-16.8
02 南湖大路 工農廣場-南湖廣場 2720 15.2-16.4 2009年9月5日至2009年9月14日
03 長白路
東廣場-站前廣場
1062 18 2009年9月5日至2009年9月11日
西三條路 遼寧路-白菊路 825 8-16
04 靜安路
正陽街-和平大街
1313 8 2009年9月5日至2009年9月9日
青龍路 基隆街-清州路 1350 7
2.2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建設工程質量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叁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信譽與業績要求:①需具有較好的社會信譽,并有道路維護的施工經驗(提供相應證明材料)②必須掌握該區域地下排水管線情況③需有銑刨維護過長春市主干路,并有用新工藝調整檢查井的施工經驗(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投標申請人需滿足上述條件方可參加投標。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的單位或個人參加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所有標段投標,最多只能中一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00時,下午13:30至15:3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法人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到長春市政務中心三樓交易中心窗口或網上報名。
4.2 招標文件01、02合同段1000元;03、04合同段500元;招標文件過期不售,售后不退。圖紙費用1000元。
5.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分別為:01、02合同段人民幣10萬元; 03、04合同段人民幣5萬元。
7.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春市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長春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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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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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