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2009]47號 |
|---|---|
| 加入日期: | 2009.08.15 |
| 截止日期: | 2009.08.18 |
| 招標業主: | 宿松縣復興中學 |
| 招標代理: | 安徽省鑫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宿松縣 |
| 內 容: | 結構類型:框架,二層 建筑面積:約1801.32m2 |
項目編號:[2009]47號
宿松縣復興中學學生食堂工程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已經完成,具備招標條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標,誠邀有意愿、合格的投標人報名參加資格預審。
一、項目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宿松縣復興中學學生食堂工程
建設單位:宿松縣復興中學
建設地點:宿松縣復興中學校內
結構類型:框架,二層
建筑面積:約1801.32m2
招標內容:土建、裝飾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投標保證金:10萬元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投資概算:約130萬元
施工工期:175天
報名時間: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18日,每天報名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招標范圍:施工圖設計圖紙內的全部內容。
三、對投標人的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應具備房建企業三級以上(含三級)施工總承包資質,項目經理必須具有房建三級資質證或工作、工資關系不在外單位的注冊建造師證(含臨時注冊建造師證),技術負責人***
報名時須提供:(1)聯系人***
四、備注
(1)投標人(單位)所提供的與投標有關的各類證件等資料真實性、合法性由投標人(單位)負全部責任。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投訴舉報(必須提供書面舉報材料且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核實該投標人(單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由招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提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給予該投標人(單位)或投標人相應的行政處罰。
(2)不接受聯合體、分包單位、公證件(書)報名。
招標人:宿松縣復興中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鑫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